02/12/2021 - 17:38

联合国第26届气候峰会12月13日落下帷幕,联合国秘书长古特雷斯在峰会闭幕仪式上表示,此次峰会迈出了重大的一步,但是,这还并不足够,应该做出更大的努力,但是,对瑞典气候活动分子葛莱塔·顿博(Greta Dunberg)来说,第26届气候峰会又是一次空话连篇的峰会。那么,此次峰会是否确实取得了具体的进展?人们对此次峰会的感受为何会出现如此巨大的落差?就以上问题,我们综合记者在格拉斯哥的见闻以及气候专家的评论向大家做一个综述。

专家总结格拉斯哥气候的成就与不足

法国可持续发展与国际关系研究院的气候项目负责人(IDDRI)罗拉·瓦雷赫(Lola Vallejo)女士的总结颇为中肯。她认为此次峰会虽然在援助贫困国家方面存在严重不足,但是,他在诸多领域取得具体的进展。

首先是在各国的承诺方面向前迈出了一步,印度与尼日利亚在峰会上分别提出了将在2070年何2060年达到碳中和,使全球做出碳中和承诺时间表的国家达到81个。各国还承诺将在明年年底之前重新调高减排承诺,这比巴黎协定中规定的每五年也就是在2025年提前三年。

其次,虽然哥本哈根峰会时做出一千亿美元的发达国家对发展中国家的承诺并未获得兑现,但是,各国承诺将在2023年解决一千亿美元这一老大难的问题。

此外,峰会首次提出走出对化石燃料提供资金援助的目标,虽然峰会最终未能提出一个时间表,但是,化石燃料时全球问世气体来源的75%, 而全球各国对化石燃料的援助资金高达六千亿美元,在峰会上,以瑞典与哥斯达黎加为代表的四十多个国家甚至领先一步,签署了停止资助化石燃料的结盟协议。

最后,格拉斯哥峰会的第四大成就就是完成了巴黎协定的实施细则,如果仅仅从气候谈判的程序上来看,此次峰会比2018年芬兰的卡托维茨峰会与2019年的马德里峰会要走得更远。具体而言,就是落实了巴黎峰会中最引发分歧的第六条的实施规则。

巴黎协定第六条为何如此引发争议?

巴黎气候协定中第六条为何会引发如此巨大的争议导致峰会最终不得不延期一天才能够使各方达成一致?

对此,中国气候谈判代表,中国国家气候变化专家委员会副主任王毅先生在峰会会场接受法广采访时表示,:“第六条的核心内容,就是如何利用碳市场的机制来不断降低我们的减排成本,其中碳排放交易机制(ITS)就是核心内容,怎么样构建更好的碳贸易机制?怎么把现有的已经纳入NDC的目标将来进入市场?通过市场交易的方式来确定碳的价格,在降低减排成本的同时提高减排的效率,这是一个重要的经济机制。这里面就会出现许多争议,比如书,我们现在已有的CDM(清洁发展机制)的项目,已有的NDC(国家自主贡献)的指标是否可以纳入到碳上,范围怎么划?比例如何调?各国对此有不同的认识。而且,由于条件尚且不成熟,不可能建立一个全球性的碳市场,而且,即使能够设立全球碳市场,依然存在所谓碳泄漏的问题(Carbon Leeked ),碳会往成本低的地方走,所以,这样就会涉及到公平的问题,所以,这些问题就必须在巴黎气候协定的实施细则中把他固定下来,使它成为具有法律约束性的实施规则。”

王毅先生特别就各方的主要分歧介绍说:“这个问题技术性太强,我可以举例来说,就中国而言,中国仅仅只有电力行业被纳入碳市场,光有电力行业不够,下一步或许应该将可再生能源也划入到其中。再就是已经取得的一些减排成就是否也可以被纳入到碳市场去进入交易。必须明确的是,这个碳市场并不是一个自然的市场,而是一个人为的市场,在这个人为的市场中,我们期待一切的运作规则都十分明确,十分公平,使碳价格能够正真促进减低排放。这才是问题的关键所在。”

确实,王毅先生点出了问题的关键所在:碳补偿机制是否真的能够起到减低排放的作用?碳市场机制是否会成为高排放国家与企业讨价还价的市场?此次会议上大量的金融界企业的出现或许并非偶然,这也是各大环境组织的担忧所在。

事实上,京都议定书实施之后,碳市场早已在西方运作多年,中国最近几年来也做出了碳市场试验,并且正在设立全国性的碳市场交易网络。然而,碳补偿交易机制对减低碳排放是否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对此,多年来参加联合国气候谈判的联合国政府间气候变化专家委员会副主席让·茹泽尔(Jean Jouzel )先生向法广表示:“碳市场确实可以减低排放,但是,条件是不能做双重计算,碳市场一直被认为是减低排放的一大手段之一,但是,令我感到担忧的是,我们已经看到,碳市场交易在欧洲或许确实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是,在中国,中国也有地方碳市场,甚至也有全国性的碳市场,很明显,它并不是很有效,因为,否则的话,中国的碳排放就不会如此继续增长。所以,碳补偿机制是否有效?对此必须十分谨慎。第六点的难点就在于必须达到碳排放的减少,而不是碳排放的转移,这是第六条的关键问题。”

茹泽尔先生所说的“双重计算”,指的是,国际转让的减排数目被碳买卖双方用于实现各自做出的减排承诺的计算,比如说,亚马逊集团为了减低他的碳排放量在印尼种植了大量的树木,这些树木可以吸收一定数量的二氧化碳,从而减低亚马逊集团的碳排放总量,但是,这些二氧化碳不能够同时被印尼列入他的减排计算之内。在格拉斯哥峰会最终达成的协议中避免了双重计算这一条。

不过,尽管如此,从以上的例子来看,碳市场机制可以促使企业为了避免经济损失而努力减低碳排放,但是,也会使某些高排放企业认为找到了可以“赎罪”的台阶,从此可以堂而皇之的排放二氧化碳,因为只要出钱就可以补偿。此次峰会上许多高排放企业都做出了在2050年左右达到碳中和的目标。很显然,碳市场的运作为高污染企业带来了“飘绿”的可能性。

碳市场会成为一个飘绿市场?

那么,那些遭受气候变化后果严重影响的贫困国家的代表对此有何看法?

我们来听听乍得土族人妇女协会的创始人地理学者伊布拉辛女士的看法,她在峰会结束后接受法国文化电台采访时这样评论说:“我们在谈论气候变化时不能够回避饮水权,住房权以及能源权等最基本的人权问题,再回到此次峰会上广泛引发关注的巴黎协定中的第六条的问题,此次峰会上主要落实了第六条中三点:第六条第2点,指的时如何联系落实碳交易;第4点指的是通过何种方式进行碳交易;第8点,指的时如何设立一个系统,对整个过程进行监督,监督它是否保障了人权,这是当初我们在制定巴黎协定时特别强调的一点,因为倘若在整个过程中当地人的人权没有受到尊重的话,那么,碳市场就会成为一个飘绿的市场。“

伊布拉辛女士的上述担忧也是格拉斯哥峰会现场的人权组织与环保组织的共同担忧,峰会举行闭幕仪式的当天,多个非政府组织在大会场的对面召开记者会,谴责此次峰会将会场转变成为一场发达国家,跨国集团以碳补偿为由收购贫困国家的贸易市场。

人权组织的上述担忧是否过于夸张?巴黎气候协定第六条的落实是否会起到积极的减排作用?时间会带来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