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九龍法院大樓本月18日起實施安檢 不得攜帶違禁品
司法機構公布於本月18日起,在西九龍法院大樓全面實施保安檢查。
新安排下,法庭使用者進入西九龍法院大樓1至11樓的法庭、登記處、會計部、資訊中心、辦公室範圍及相關設施時(受管制區域),須先接受保安檢查,包括通過金屬探測器檢查,隨身物品須接受X光行李掃瞄機檢查。司法機構會設置專用通道,以便利經常進出法院大樓的使用者,包括律師代表和傳媒,更快捷地進入受管制區域。
司法機構發言人說,安檢程序旨在防止違禁物品,例如武器、刀、剪刀、水和飲品被帶進法院大樓。使用金屬探測器及X光行李掃瞄機可令安檢程序更有效率和更可靠。
法庭使用者不得攜帶水或飲品進入西九龍法院大樓的受管制區域,司法機構將在受管制區域內提供飲用水,並鼓勵法庭使用者自備水杯。
西九龍法院大樓的安檢區設於1樓中庭,法庭使用者須依從指示,沿指定路線由法院大樓正門入口經自動扶手電梯或指定公眾升降機前往安檢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