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檢察院表示,2017年1月至今,檢察機關共受理適用於違法所得沒收程序的職務犯罪案件,合共93宗、涉及95人,案件數量明顯增加。

最高檢檢委會委員史衛忠在記者會表示,通過依法沒收外逃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轉移到境外的巨額財產,既為國家挽回經濟損失,也切斷外逃腐敗分子資金鏈,大大擠壓他們在境外的生存空間,形成強大震懾效應。

他認為,這是一項以法治思維和方式開展反腐敗國際追逃追贓工作的重要舉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