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家庭教育促進法》明年1月1日實施,當中規定向留守未成年人的父母、監護人提供協助。

在廣東工作的廣西「留守兒童」家長說,要供養家中7名青年人,當中4人未成年,最近幼子曠課,他感到很愧疚。

有內地教育學者表示,政府、學校和社區要積極提供服務;有內地律師質疑,對疏於職責的家長或監護人來說,法例罰則欠缺阻嚇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