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改革委員會完成有關仲裁收費的公眾諮詢,建議容許律師可以在仲裁案件中,按結果收費。

相關小組委員會強調,修訂並非為增加律師收入,大部分國家或地區已採用相關收費架構,建議是希望提高香港作為主要仲裁中心的競爭力,並保障公眾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