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發布指導意見 武裝掩護走私按刑法規定從重處罰
最高人民法院聯同最高人民檢察院、海關總署、公安部和中國海警局,發布打擊粵港澳海上跨境走私犯罪的法律適用問題指導意見。
《意見》指出,近來三地海上跨境走私凍品等犯罪頻發,嚴重破壞海關監管秩序和正常貿易秩序。走私凍品存在疫情傳播風險,嚴重危害公共衛生安全和食品安全。走私犯罪分子為實施犯罪或逃避追緝,暴力抗拒執法,駕駛改裝船舶高速行駛衝撞等方式,嚴重威脅海上正常航行安全,需要嚴厲打擊。
《意見》提到,走私犯罪分子在走私犯罪或逃避追緝過程中,踫撞、抛撒障礙物、超高速行駛、強光照射駕駛人員等危險行為,危害公共安全,以走私罪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數罪並罰;以暴力、威脅方法抗拒緝私執法,以走私罪和襲警罪或者妨礙公務罪數罪並罰;武裝掩護走私,則按刑法規定從重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