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物及衞生局局長於3月發出指示,訂明提供堂食的餐飲處所在換氣量或空氣淨化設備方面須遵守規定,相關工作小組已向政府提交總結報告。

截至上月30日,超過18200間食物業處所向食環署提交登記申請並獲確認符合規定。當中超過2000間每小時換氣量達6次或以上、超過16000間已安裝空氣淨化設備,而128間則同時符合上述兩項規定。食環署亦會通知有意申領牌照經營餐飲業務的新申請人,座位間每小時換氣量至少6次。

工作小組在報告表示,在每小時換氣量方面,各類處所進展不一。這些處所包括醫管局轄下醫院、社署轄下住宿院舍 、衞生署管轄的檢疫酒店、民政事務局管轄的健身中心及教育局轄下的學校等 。如能安排知識和經驗交流會,並有序以工程控制措施處理換氣量問題,將對內地與本港快將恢復通關尤其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