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早前落案起訴6名機場第三跑道項目分判商的時任員工,控告他們涉嫌貪污收賄,以協助建築工人獲分判商聘用。其中兩名被告今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承認從5名建築工人收取非法回佣共27000元。署理總裁判官羅德泉將二人還押懲教署看管,明日再訊。    兩名被告分別38及51歲,事發時分別是「工頭」及建築工人。案情透露,兩人分別向兩名建築工人表示,須於每個工作天從他們的1600元日薪中,抽取300元以支付回佣以繼續受聘。有關「工頭」於今年2月至3月期間,透過另一名被告或直接從兩名工人收取1萬6千多元。這名「工頭」自去年底至今年初,亦曾向另外3名被告,收取過萬元非法回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