緬甸內比都特別法庭宣布,原定今日對昂山素姬的裁決,推遲到本月27日。

軍方今年2月扣押國務資政昂山素姬至今,她在本案被控違反進出口法及電信法,涉嫌非法進口並持有對講機及信號干擾器。案件原定今早在內比都開庭裁決,法庭其後推遲到本月27日,未有交代原因。根據緬甸法例,非法進口並持有對講機及信號干擾器,分別最高可判3年及1年監禁。

本案將會是緬甸法院對昂山素姬的第二次裁決。本月6日的首次判決中,昂山素姬被裁定煽動他人危害國家安全及違反《自然災害管理法》,被判4年監禁,隨後被赦免兩年刑期。報道說她不會被移送監獄,而是繼續在目前的住所內服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