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處稱正考慮適當調整修例建議細節務求罰則具阻嚇力
工業傷亡權益會表示,今年記錄及跟進73宗職業死亡個案,促請當局盡快修例提高違反職業安全條例的罰則。
勞工處回覆查詢時表示,就職安健法例罰則,處方於2019年年初向立法會人力事務委員會提出初步建議,其後作出修訂,新一輪諮詢至今年3月中完結,現正考慮適當調整修例建議細節,務求罰則具阻嚇力。
對於權益會指出,跟進的個案之中有24宗猝死個案,促請當局就「過勞死」立法作出補償,勞工處表示,早前委託職業安全健康局進行「工作間死亡個案與工作情況關係的研究」,研究200宗根據《僱員補償條例》向勞工處呈報在工作間因心臟或腦血管疾病而非因工作意外導致的死亡個案。處方檢視研究結果後,認為不能單以死亡個案中的僱員在工作期間突然死亡,而斷定其為《僱員補償條例》保障範圍內的個案,亦難以單憑某種職業或工作性質,而籠統推定有關僱員的死亡是因工所致而將心腦血管病列為職業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