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京,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下午表決通過《反有組織犯罪法》,明年5月1日起實施。

新華社報道,《反有組織犯罪法》共9章77條,包括預防和治理、案件辦理、涉案財產認定和處置、國家工作人員涉有組織犯罪的處理、國際合作等。

報道指出,法例系統總結「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實踐經驗,保障在法治軌道上常態化開展有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