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個科學委員會建議18歲或以上人士應接種新冠疫苗第三針,12至17歲青少年可接種第二針復必泰。

疫苗可預防疾病科學委員會主席劉宇隆認為,本港基本上已「清零」,如果無迫切需要,第二及第三針可以相距6個月,但如果需要到歐美地區公幹或留學,可以相距3個月。他認為,毋須更改打兩針就完成接種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