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署稱若署長認為有工作員不適合照顧幼兒可從註冊除名
香港保護兒童會轄下「童樂居」兒童院舍發生虐兒案,3名院舍女職員被捕。社署表示,在星期二接獲機構通報事件,即時要求機構報警、將涉事兒童送院檢查,以及通報涉事兒童的家長或法定監護人,社署亦已探視涉事兒童,要求機構盡快提交報告及跟進計劃。
發言人表示,暫時已知的7名涉事兒童中,有5人受社署署長作為法定監護人,年齡由2至3歲。
署方又說,如社署署長認為個別幼兒工作員不再適合擔任照顧幼兒的工作,可以有關人士從註冊中除名。視乎各方面調查結果,社署不排除引用相關規定採取行動。
社署強調,政府非常重視兒童的福祉,絕不容忍任何傷害兒童的行為,署方會繼續密切與家長及機構跟進,包括社工會因應兒童的情況,聯同醫生及專業人士召開多專業個案會議,制訂合適的福利計劃;及就機構提交的報告和跟進計劃,檢視及實施所須的改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