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原來沒有什麼大不了】
這幾個月都沒有活躍在Matters,記得之前還「口口聲聲」還要每天寫文章,結果大家可以按我的用戶名,然後看見我的文章多麼的散亂和沒有秩序,就像我本人一樣。
分手期間很有多思緒撞入腦袋裡,當經驗過初次失戀才知道,原來分手不是我幻想中,「啪」一聲某種東西斷了,我以為是像剪斷一條線如此乾淨和灑脫。事實上我人生第一次分手是拖拖拉拉,就連「分手」這兩個字,我和他都不想說出口。
結果是怎樣得出分手的結論,很自然地,沒有很正式地說,只是把需要的東西歸還,不用還的就讓它塞在家裡某個角落,在一個紅綠燈的燈口前,燈亮了,分道揚鑣,頭也不回地兩個人各自走自己的路。
分手後引致的情緒大爆發不好受,覺得是自己錯、自己不夠好、永遠也沒有下一個⋯⋯焦慮和擔心支配你身體,我用了不健康的方法去排解。質疑完自己之後,就像網上的兩性文章指南所說,輪到憤怒出場。憤怒就不想多談,太難看。
不想談也許我也察覺到自己,現在我仍然很憤怒。
說題扯遠了,總覺得網上看文章的人喜歡看別人的感情,多於我分享寫作的感受和見解,回到有關書寫的話題。
分手後就發現,寫作並不重要,當我說要以寫作紀錄人生,留下一點我存在過的紀錄時,當我迎來人生第一次感情上的教訓,結果我是一・隻・字・都・不・想・寫。
重新看看自己寫過的東西,不外乎,活在香港思考(以「紀錄」之名去炫耀一下自己是有思考的人)、香港有多麼的糟糕和電影有多好看。
分手和寫作,分手比較重要,我寧可感受分手的痛,都不願埋頭在電腦催眠自己活得很有意義,香港又有多麼的糟,電影有多好看。以分手為界線,分手前的我——好悶(好on9)。
分手帶來的改變,說來就來。
拼命地回想起改變的轉折點(因為狂灌自己飲太多的酒,記憶時序有點混亂),應該是悲衰過後,好想有新生活去證明自己還未死,我仍然可以活得好好,就是決定自己要放縱的瞬間。
放縱而獲得自由。
有件很神奇的事情,讓我真心相信有世間上有吸引力法則,(雖然還未有「吸引力法則」這個字出現前,小學時已覺得有天上有一個視線一直看着我、照顧我、陪伴我,利申:我不是教徒),不停跟陪伴我失戀的摯友說:「我要放縱,我再不放縱,青春就沒了!是我最後機會可以放縱!」
朋友都表示支持,可能因為我的朋友都沒有很高的道德觀,哈!不過事實是,他們眼中盧盧的放縱並不是一件很危險的事,你看她,她說灌自己酒,可是到最後她會感到自己受不住,然後停手不喝。飲酒懂停的女生,不會做得出什麼來。
告訴朋友我要放縱的同時,好像天上的那個視線也聽得見。
接下來的幾個月,電話不停出現舊時合作的大佬、舊同學的前上司、舊時暑期班的公司、師兄說:「有嘢想你幫手。」
失戀後的解放,因為世界再不是圍住一個男人轉;想說用忙碌麻醉自己,結果發現根本是不需要,比我失戀,別人想做的Project份量來得重很多很多。
想跟幾個月之的自己,沉醉在失戀當中,(假裝)要賣醉的自己說:
盡情傷心,盡情哭,哭夠了,準備好踏出世界。你覺得你現在自己一無是處,都是輸了掉的人,就算不是輸掉自己,也是輸掉一段感情。的確,這是事實,否認都無用。因為輸了,再沒有東西可以再輸了,跌至低谷以後,一切都可以 I don't fuxking care,真正的自由。
現在我倒是害怕,重新建立自信的你,沒有自己是零的感覺,一旦抓緊着執著,輸不起就重新被某個人或某種事捉住。
人生精彩又好難。
失戀時我的金句:「人生好難。」
P.S. 我又轉名字了,因為真的不習慣叫自己做六六,還是盧盧比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