佔中九子上訴案 法庭聽取陳辭後擇日宣判 戴耀廷保釋被撤銷

「佔中九子」戴耀廷、陳健民、朱耀明、陳淑莊、邵家臻、張秀賢、鍾耀華、黃浩銘及李永達 2019 年被判串謀犯公眾妨擾罪、煽惑他人公眾妨擾等 6 罪罪成,9 人不服定罪和刑罰,向高等法院提出上訴。連續 3 日的聆訊於今日(4 日)結束,上訴庭聽取各方陳詞後,表示擇日宣判。上訴庭並且撤銷了戴耀廷在此案的保釋,未有說明原因。
現時戴耀廷已被送往西九龍裁判法院,等候國安法指定法官蘇惠德就「47 人初選案」保釋申請進行裁決,預計晚上 7 時開庭後有結果。
戴耀廷代表律師:佔中性質和平 上訴庭應接納減刑
戴耀廷代表律師之一,大律師石書銘今日在庭上表示,若比較 2014 年佔領運動與近年的示威,佔領運動性質和平,上訴庭應藉今次機會,接納上訴方的減刑申請,給予公眾一個明確訊息,和平示威值得嘉許。石書銘又引用英國及俄羅斯等同類公眾妨擾案例,希望法庭考慮適量的量刑比重,認為戴耀廷過往服刑了 4 個月已有足夠懲罰。
石書銘又提到,根據戴耀廷等人早期的「讓愛與和平佔領中環」計劃,一直期望行動最終達至普選,原先計劃的 5 天行動,有 3 日是公眾假期及週六日,已經盡量減少對公眾的影響,希望法庭考慮到被告有意圖減低可能造成的破壞。
律政司:被告無悔意 實際上挾持社會安寧
至於控方律政司的署任刑事檢控專員譚耀豪則反對辯方的說法,表示被告無悔意,以愛及和平包裝行動,實際是挾持社會安寧,破壞香港長久以來的法治,也向公眾傳達錯誤的信息。
戴耀廷去年在服刑 4 個月後獲准以現金 10 萬元保釋外出等候上訴,上訴庭副庭長麥機智今日亦主動詢問律政司是否爭議戴耀廷的保釋問題,又詢問控方現時對戴耀廷本案保釋的看法。譚耀豪反對讓戴保釋,至於戴耀廷另一名代表律師張達明就表示,戴耀廷涉嫌觸犯國安法的案件,應與本案分開處理,又指戴之前一直獲准保釋,希望能以原有條件繼續保釋。最後麥機智批准律政司的申請,撤銷戴耀廷保釋。
2019 年 4 月的案件判刑當中,戴耀廷和陳健民被裁定「串謀作出公眾妨擾」及「煽惑他人作出公眾妨擾」罪成,判監 16 個月;朱耀明「串謀作出公眾妨擾」罪成,判監 16 個月,但緩刑兩年;邵家臻和黃浩銘兩人分別判監 8 個月;陳淑莊、李永達、鍾耀華被判緩刑;張秀賢被判 200 小時社會服務令。
案件編號:CACC 128 / 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