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論香港哲學作為方法 — 兼覆曾瑞明兄書評「踏浪的政治哲學著作」
【文:李宇森(《主權在民論》作者)】
最近筆者的拙作《主權在民論:理念和挑戰》出版後,拋磚而引玉,掀起了一點迴響和討論,其中曾瑞明兄在〈香港.評書〉發表了一篇題為〈踏浪的政治哲學著作〉的書評,提及慈繼偉的近作如何點明哲學理論建構與社會政治的歷史條件(即文中所提的地質結構)的緊密關係,哲學理論理應是回應當下特殊的歷史處境和現實的社會矛盾,才能在實踐中尋求解放。曾瑞明兄借此指向「香港哲學」的未來,在於重構「香港道德和政治文化的地質結構」,在香港思想史的梳理和探究中提出新的政治想像和理論視野,以便建構「香港哲學」作為有別於中國哲學或者歐美哲學的新思考框架。曾瑞明兄見賢思齊之心,令筆者欽佩不已,只好戰戰兢兢一舒己見,以謝曾兄不吝指教。
曾瑞明兄在書評中提及,拙作「對香港土壤跟梳理的歐洲思想史的接軌尚未處理好」,故稱不上體現香港政治思想書寫的範式轉移。誠然,一如筆者在《立場新聞》的一篇短文所言,這本拙作只是作為未來主權計劃前言的第一部份,或可戲稱為前言的前言。這前言第一部份的書寫目的,不在於直接將香港和歐洲政治思想史接軌,反而是要點出歐洲政治思想發展自有其出現和發展的歷史淵源,從盧梭到施密特,各自有其面對的歷史處境和思想條件,從而借主權在民論的思想來切入時代的危機中,為其國家社群尋求政治出路。因此,平白地把百年前甚至數百年哲人的一時一地的思想,以至於後來的革命歷史發展想像,直接搬過來香港嘗試實踐,無疑是橘逾淮为枳,想必是行不通的。當然,周保松提及的集體主義疑慮(或者Isaiah Berlin談起的積極自由),甚至陷入法西斯溫床,後者用以指涉施密特和納粹的曖昧關係或許更為恰當。但實情是,盧梭早也坦言,大概只有全歐洲只有偏遠而人煙稀少的科西嘉島能完整地實現盧梭的直接民主,取代英式的代議制度。因此,Louis Althusser稱盧梭社會契約思想的可能條件正是其不可能的條件,或者用他自己的講法,社會契約是「悲哀而偉大的制度」(sad and great system)。所以他的主權在民論還是主要用在正當性的證成上,而不是制度化的安排上。
同時,脈絡化(contextualize)地理解當時哲人的思考方式和理論前設,也可以一瞥其思想之限制,這也是拙作第三、四章主要點明的挑戰,階級和國族主義都是在十八、九世紀漸漸成為政治思想和政治現實的主要衝突源頭,自由主義式的主權在民和民主理論,在這些衝突中顯得左支右拙。在第四章筆者也提到,施密特的戰後書寫,可理解為對應盧梭沒有多談的國族問題,作為理解政治體內族群同一性的新想像,但仍然無法擺脫早期對於同一性(identity)和代表性(representation)的政治神學框架,使得這同一性仍然帶有威權政治的傾向,遭受歐陸政治思想和批判理論家的強烈批評。所以遊筆至此,論證歐洲政治思想難以直接挪用到香港處境,想必已經得到充份闡述。
然而,選取主權在民作為拙作以至於整個主權重寫計劃的重心,並不是筆者在書房中玄思空想的結果,反而是時代精神(Zeitgeist)驅使筆者以著書方式反省。回顧2019年香港社會運動的種種事件,甚至是更早的政治新聞時,均顯示香港人愈來愈發現爭取雙普選的虛空,在《基本法》的框架下爭取民主卻避免不了「假民主」的結果,從而逐步意識到主權和共和精神作為民主和在地自主的根本。因此,自反送中活動以來,從衝入立法會、在香港各地宣讀政治宣言,還有八月在中環的主權在民集會,均驅使大批抗爭者參與其中。這些事件的政治性不言而喻,尤其在效法法國大革命的種種行為,更是超越了過去廿年香港民主運動的政治想像,再加上相關的主權在民口號和信念,更反映了香港人自覺地從根本的社群自主性,尋求政治的實踐形態,而「主權在民」的口號及法國大革命的歷史進程,填補了香港抗爭者的新式政治想像。這當然有其本土派發展和民族爭論的雨傘運動後發展史,但結晶在反送中運動的便是這種新的ethos。
作為過去幾年一直關注主權在民思想史的筆者, 我城的歷史發展一方面是令筆者鼓舞,另一方面卻又十分憂心,只怕香港人所能了解和想像的理想主權在民模樣,便是三百年前的法國大革命及其主導政治思想,忽視了往後海內外的諸多重要反省。因此,若「密涅瓦的貓頭鷹要等到黄昏到來,才會起飛」,那麼哲學作為政治行動經驗的反省,便是筆者書寫拙作的主要目的。所以,筆者抖膽地說,這本主權在民論以至於整個主權政治重塑計劃的主題,是香港抗爭的群眾替筆者選取的,是時代反映的新形態,使得筆者不得不揮筆疾書,為香港與至全世界抗爭者重新反思和批判主權政治之想像,主權在民背後的人民自主如何實現的問題。
只是,主權在民的計劃如何指向「香港哲學」的新書寫和思考框架,以至於作為一種新思潮的開端?筆者才疏學淺,資質平庸,沒有甚麼超世才華或者驚世洞見,只有盡一己之綿己,為思想發展添上一磚半瓦,以待江山人才在後世各領風騷。篇幅所限,以下的部份筆者只會提出幾點方法論上的想法,藉以點明「香港哲學」作為政治思考範式中諸多尚未梳理清楚的維度,因此屬於香港的主權在民思考,起碼需要一個龐大而多層次的政治社會文化理論反省。筆者的主權重塑書寫計劃的前言,正是作為一個攻艱取難的粗淺嘗試。正如曾瑞明兄文末所言,這不單是筆者的挑戰,也必將是所有關心香港政治行動和思想發展的同路人共同的事業。
這兒一直在提的「香港哲學」,「香港」到底是指涉甚麼呢?如果香港哲學代表著「香港人」做的哲學,那麼這香港人的社群又是甚麼?是深圳河以南那片約莫一千一百平方公里的土地上居住的人的所思所想嗎?是還是香港作為某種想像共同體,是有著某種共同紐帶和記憶的社群,然則後者所指涉的群體便不必然等同於前者的七百多萬人,也包含了身處世界各地仍然保留著強烈香港人意識的流亡者或者下監者,他們對於香港當前與未來的思考。但兩種群體已經互相不相容了,然而這二元對立還是過於簡化了疑問。以香港人作為主體的哲學反思,本身似乎預設了個體在進行哲學思索或者學術討論時,已經代表了整個群體進行思考,但個體跟群體之間始終需要批判空間,個體不必然認同群眾的做法或者想法,是作為哲學批判所必須具備的空間和能力。因此,帶著所謂香港苦難歷史和記憶的香港人,不必然認同香港哲學作為理想的思考主體,甚至基於其價值觀和世界觀,否定如此高舉思考主體的身份必要,不論是不同政治光譜的、自視世界公民的、或者輕視地方族群情感和身份的,都不會認同哲學思考需要先強調思考者的身份和政治歸屬上。身份、文化和自主之間,需要更廣泛而深入的思考。
關於「香港哲學」更加重要的面向,其實是應否與及如何以香港作為思考的對像。即使單是站在主權和民主角度出發,過去三十年一直盛行的民主回歸論,均是視香港作為整個中國實驗民主的最前線,一國兩制的最終目的是要令中國向香港看齊,由香港帶動中國的民主化,從而保障香港的民主化進程不致倒退甚至消亡。這是把香港和中國扣在一起作政治思考。由2019年至今,香港終於見證到國際社會和中國的經濟政治角力,如何因為香港社運而出現新的變數,香港的民主化步伐,甚至以往殖民地遺下的政體制度和法律體系,能否體現香港人的港人治港,從不在於香港政府的取態如何。香港的政制法制的發展,是香港民眾跟治港機關、中共中央或者封疆大吏、以至美國、歐盟、聯合國、北約、奶茶聯盟等等的角力和衝突所左右。而一如拙作所言,在現今的世界,群眾自主也早已不能倚賴主權政治自主而享有自治,現今的帝國支配是通過主權秩序來運作的,自主所必須的經濟自主、環境自主、網絡自主等,都是當代主權的不同層次的面向,各自需要區域性甚至全球民眾的合作,對抗支配和壓迫的種種源頭。同時,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在過去也一直成為帝國的半周邊地區(semi-peripheral),為人家的海外金融支配剝削作嫁衣裳,使發展中地區長期陷入貧困苦難之中。這些維度,也無法單純通過地方內部來處理和解決。如何重新思索全球不同網絡和脈絡下的香港,這些錯絲複雜的剪不斷理還亂的動態關係,如何通過哲學的跨學科視野來梳理,藉以揭示當中的暴力形態、權力結構和利益分配,從而產生實踐抗爭和解放的新可能,這正是「香港(非)哲學」所必須承擔的角色。
以香港作為對象的思考,跟如何思考香港是密不可分的。當談及「香港哲學」的時候,這種哲學思考作為一種知性活動到底以甚麼角度和方式,切入這無比糾結難纏的世界真實,在理解和批判中觀照現實的可能呢?當我們在設想「香港哲學」作為一種非歐美和中國哲學的進路時,同時又不得不大量借助歐美和中國哲學的概念和符號時,「香港哲學」,至少是政治哲學的哲學性應該如何被重新理解呢?羅永生過去一直在談解殖之必要,只是他少有從哲學思考,哲學知識和概念的生產與再生產角度,回看香港的哲學研究和教育如何作為未解殖之領域,哲學研究和教育如何缺乏殖民、帝國和支配的意識。所以,「香港哲學」有別於歐美哲學必須在於其解殖的特質,敏感地注意到知識生產有其社會經濟條件,即使是至為抽象和去脈絡的哲學生產也不例外。所有在政治體生產和再生產的知識和概念,總是存在於某個社會、經濟秩序中,縱使概念作為無延性的非實體存在,其生產和傳播總是作為某種認同或者否定當下秩序的行動,支配或者產生新的政治文化想像,再連帶影響著往後可預知或不可預知的公共世界活動。因此,如果有所謂的「香港哲學」,那這哲學活動必然是通過經驗考察和理性分析,揭示香港政治和社會不同面向的政治經濟中,權力和利益的支配和分配結構,當中所產生的暴力和壓迫,只有這些香港才不再是歐美哲學知識的系譜周邊地區,而是在解殖的哲學活動中重新理解自身作為全球政治經濟帝國秩序的位置,當中的人、錢、商品和資訊如何途經這地作全球流動,誰得益時誰受害了。只有這樣,「香港哲學」才能讓哲學思考成為新世代的批判力量。
(原題為「試論香港哲學作為方法,兼覆曾瑞明兄的書評《踏浪的政治哲學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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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宇森
《主權在民論:理念和挑戰》作者;紐約社會研究新學院(The New School for Social Research)政治系博士生,英國約克大學政治系和香港中文大學哲學系碩士,網上刊物《燃燈者》主編。研究興趣包括主權在民論、西方政治思想史和當代批判理論。文章散見於《明報》、《端傳媒》、《Breakazine》、《香港01》等媒體。現居紐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