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旬翁元朗奏《願榮光》遭票控 律政司撤控
一名 62 歲男子去年 5 月在元朗街頭以二胡演奏《願榮光歸香港》,被指沒有許可證而奏玩樂器遭票控。他早前否認控罪,案件原於今( 9 日)在屯門裁判法院開審,惟控方甫開庭便稱不會再就傳票提出證據,未有解釋原因,裁判官最終撤銷傳票,被告無罪釋放。
被告李解新(62歲),被控去年 5 月 29 日上午在元朗西鐵站G出口扶手電梯底,無合法權限或解釋且沒有警務處處長發出的許可證奏玩二胡。
控方甫開庭表示不會再就傳票提出證據,裁判官施祖堯遂撤銷傳票,被告無罪釋放。被告早前曾表示,事發當日與平時一樣演奏《願榮光歸香港》,未幾有途人指罵他嘈吵,其後便有警察來警告他,並表示會票控他。
案件編號:TMS4937/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