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閹割選舉】林鄭:明年 3 月特首選舉前完成修例 時間緊迫、首要任務
北京出手修改香港選舉制度,人大會議正審議「完善香港選舉制度」相關草案,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接受央視旗下的 CGTN 訪問,表明會在明年3 月特首選舉前、即 12 個月內完成相關修例及選舉安排。她表示時間緊迫,團隊會將之視為首要任務,努力完成。
林鄭月娥表示,行政長官的任期為 5 年,她的任期將在明年 6 月屆滿,預料會在明年 3 月舉行下一任行政長官的選舉,因此要在明年 3 月前完成修改選舉制度的工作。
她說,待人大作出決定、人大常委修訂《基本法》附件一及二後,隨即展開本地立法工作,涉及修改 20 項主體及附屬法例,其後有選民登記、提名候選人及擬定投票日等選舉安排工作,均須在未來 12 個月內完成。
設審核制度確保參選人「愛國」
林鄭月娥未有透露修改選舉制度的具體內容,僅指其中一個重點,是要設立制度,審核或證明候選人資格,確保立法會及特首選舉參選人均符合「愛國者」的條件。她又否認修改選舉制度是要剝奪不同政治立場人士參政機會,認為「愛國」與喜歡資本主義或共產主義、多一點或少一點民主、支持或反對政府無關。
她表示,鄧小平早在 30 多年前已經定義「愛國者」,就是必須尊重和熱愛國家及人民、真心認同香港回歸是好事,支持和協助維護香港長期繁榮穩定,認為這些要求非常合理及基本。
林鄭月娥續指,中央有權修改本地的選舉制度,指香港目前的環境及時機,並不容許本地立法推行政改,情況如去年中央出手立《港區國安法》一樣。她重申自己非常感謝中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