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 年 10 月 20 日,大批市民遊行抗議「禁蒙面法」立法,及後演變成警民衝突。前中大學生會會長區倬僖,聯同三名男學生及一名機電工程處主仼被控非法集結、蒙面等罪,各被告否認所有控罪,案件今日(10 日)開審。控方證人警長 X 作供時指,有一男子以鐵通施襲,惟對方蒙面,警長未能見到其面容。辯方則反對播放呈堂片段,認為證人若依賴施襲者手持鐵通去辨識被告,將「非常危險」。

拘捕首被告的證人警長 X 在屏風後作供,他表示,自己按指示到旺角塘尾道一帶執勤,在警察小巴上見到 50 至 60 人正跑走,相信是指示中提及的堵路及非法集結示威者,故與同僚下車追截。

他指,追至塘尾道與深圳街交界時,一名身穿黑衫黑褲男子向自己跑,自己大叫「警察咪走」,惟對方沒有理會,反以手上的鐵通襲擊,由上而下「扑落嚟」,自己本能反應以手上的圓盾抵擋。警長稱,無法形容襲擊力度,但「有好大 impact、撞擊」,稱自己肩膊亦「有啲痛楚」。

警長供稱,男子其後向深圳街方向跑,期間將手上的鐵通扔走,他本人則追趕男子,男子至長旺道凍肉店外跌倒,警長上前制服。他又指,另一名警員 C 此時亦手持鐵通到達,表示是男子剛才手持的鐵通。

作供警:不記得施襲者穿長或短袖衫

警長形容,施襲者身穿黑衫黑褲,頭戴黑色頭盔,頸上掛著護目鏡,又指他用深色、估計是頭套的物品蒙面,看不見他的鼻、嘴及面頰,只見其眼。警長又指,不記得男子身穿長袖抑或短袖衫,亦看不見他有沒有袋,但記得他手上拿著鐵通。

代表首被告的律師表示,不爭議警長 X 拘捕的是首被告謝煒洛,以及被捕後的事,但就質疑他是否能夠確認施襲者是首被告。

辯方:片段可由裁判官觀看及事實裁斷

辯方反對播放呈堂片段予證人辨認,指片段模糊,證人對施襲者的外表及衣著均不清楚,擔心他會利用施襲者手持鐵通去辨認,認為利用身外物辨識是非常危險。代表其餘被告的律師亦有類似關注,指本案聚焦身分爭議,證人觀看片段後作證的妨礙性比舉證作用大,認為完全可以交予裁判官觀看及作事實裁斷。

裁判官將爭議押後至明日裁定,案件明日續審。

五名被告依次為謝煒洛(21 歲,學生)、區倬僖(21 歲,學生)、胡耀生(48 歲、機電工程處主仼)、梁馨駿(20 歲,學生)及楊卓穎(20 歲,學生)。五人被控於 2019 年 10 月 20 日,在旺角亞皆老街近塘尾道的交界,與其他不知名人士參與非法集結;以及身處非法集結中以口罩或面罩蒙面。

謝煒洛、胡耀生、梁馨駿及楊卓穎亦被控管有攻擊性武器或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罪,分別涉及石頭、磚頭、鉗、黑膠紙及膠索帶;區倬僖被控管有物品意圖損壞他人財產,即一罐噴漆。

另外,謝煒洛被控襲警;胡耀生被控阻差辦公。

案件編號:KCCC 559/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