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港首間 宏利准以 BN(O) 簽證申提早領 MPF 積金局發嚴正聲明拒認可
英國 1 月 31 日開放 BN(O)、即英國國民(海外)護照的「 5+1」簽證居留計劃。有宏利(Manulife)代理人向《立場》記者證實,上月底收到公司內部指引,新增並接納 BN(O) 簽證,作為提早領取強積金的證明文件,成為全港首間明確接受以 BN(O) 簽證、申請提早領取強積金的受託人公司。不過,積金局下午發聲明,指 BN(O) 非有效證明,不能用作申請提早提取強積金的證據。
積金局解釋「鑑於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已於 2021 年 1 月 29 日發表聲明表示不承認BNO護照作為有效旅行證件和身分證明,亦不會在香港獲承認為任何形式的身分證明,因此計劃成員不能依賴BNO護照或其相關的簽證作為申請提早提取強積金的證據。」
積金局指出,強積金受託人在執行強積金計劃行政工作時,有責任依據香港法例行事。受託人在處理以「永久性地離開香港」為由而提早提取強積金的申請時,必須擔當把關者的角色,審視申索人所提供的證據,及檢視全部事實和資料。積金局強調,會繼續與強積金受託人在有關方面作出跟進。
宏利准以 BN(O) 簽證申提早領 職員:文件越充足越好
記者今早(10 日)以客戶身份致電宏利查詢,職員指,客戶若利用 BN(O) 簽證、以「永久離開香港」為由申領強積金,可同時提交機票、酒店預約證明等「越充足越好」輔助文件,交予部門審批。
一般而言,市民若以「基於永久性地離開香港」為由,向受託人申請提早提取強積金時,均需要提交一系列文件,並完成相關程序,交予受託人審批,包括填交申索表格及宣誓文件、到民政事務處宣誓、提供身份證明文件,並需要提交「令受託人信納計劃成員已獲准在港以外地方居住」之證明文件。
根據宏利的內部指引,列明可以透過「永久離港」為由申領強積金的情況,包括「離港往中國內地」、「家庭/配偶簽證/許可證」,以及新增的「離港往英國 BNO 簽證」。當中,離港往英國 BNO 簽證的審批安排,列明「BNO 簽證可獲接納為申索之證明文件」,惟需視乎當時移民政策。
須交落地簽證、機票等佐證
宏利內部指引特別補充,「如該簽證有任何離港時限,申索人需提交證明文件以證明已經 / 將會離港,例如機票、落地簽證等。」
就此,記者以客戶身份向職員查詢時,職員提醒申請時可以提交機票、酒店預約證明等文件輔助,「越充足越好」。不過實際審批程序、安排、須時多久,以及是否牽涉其他額外條件,有宏利代理人向《立場》指,公司在指引中未有詳細交代。
針對宏利決定接納 BN(O) 簽證作提早領取強積金的證明前,公司曾否諮詢積金局或政府相關部門,《立場》已向宏利查詢,暫未獲回覆。《立場》另查詢至今以 BN(O) 簽證申請提早領取強積金的客戶人數、具體審批條件,亦有待宏利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