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利原稱可用 BNO 簽證申提早領 MPF 積金局嚴正否認 宏利:遵循最新指引
有宏利(Manulife)代理人證實,上月底收到公司內部指引,新增並接納 BNO 簽證提早領取強積金,積金局下午隨即發「嚴正聲明」指 BNO 不是有效證明(詳見相關報道),宏利晚上表示,會遵循積金局最新釐清的指引,但無正面回應是否等同停止有關做法。
宏利晚上回覆傳媒查詢時指,作為強積金業界一份子,會遵循積金局最新釐清的指引,處理成員以永久離港為由提早提取強積金的申請。記者再致電追問,是否等同撤回公司有關內部指引,對方無正面回應,僅重覆回覆內容。
積金局今日下午鱔聲明,指由於港府早前已不承認 BNO 作為有效旅行證件和身分證明,計劃成員不能依賴 BNO 或其相關簽證,作為申請提早提取強積金的證據。又指強積金受託人在執行強積金計劃行政工作時,有責任依據香港法例行事,在處理以「永久性地離開香港」為由,而提早提取強積金的申請時,必須擔當把關者的角色,審視申索人所提供的證據,及檢視全部事實和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