裕民坊重建 4 商戶拒接受賠償未搬走 料市建局本月內逼遷 稱以鐵縺鎖起自己死守
觀塘裕民坊重建計劃持續十多年,有仍未遷走的商戶本月初收到執達吏信件,估計市建局的收舖死線是本月 23 日。有商戶表明不滿賠償方案,堅持不會遷走。有商戶指,屆時若出現「抬人」、「封舖」的情況,會以鐵縺鎖起自己及舖頭,死守明志。市建局則澄清,本月 23 日「清場」之說只屬誤解,但強調若佔用人在遷出期限屆滿時仍未遷出,執達主任會繼續按法庭判決及命令,向有關佔用人發出第二封通知書,但未有具體執行相關安排的日期。
40 多歲的林遠志與 70 多歲的拍擋,於裕民坊經營服裝、電子產品配件特賣場 10 多年。花名「肥仔林」的林遠志育有一子一女,他指自己是家庭、舖頭支柱,靠自己小小的特賣場養活家庭。他指,當初與拍擋以數十萬買下地舖經營小生意,成為業主;如今市建局搬遷賠償金額開價百多萬,與拍擋平均分配後,每人只分得數十萬,根本不足夠,「好徬徨,你重建美好社區,我係好開心,但你都要畀我生存到啊!你根本係趕絕我!」他指各個商戶賠償方案不一,價錢「任佢哋(市建局)講」,拉鋸多年,自己的賠償額仍然比其他人少近半,認為完全不公道。
「咁我以後點生存啊?」他指自己與市建局磋商時曾質問當局,但局方竟著他申請綜緩,「佢話你唔怕㗎,你有仔有女嘛,一個家庭四個人,你可以夠飯食㗎啦。」他話中有氣,「咁多年我咁窮,我都未申請過綜緩!呢啲嘢點可能講得出口㗎。」
市建局:商戶屬違規構築物佔用人
裕民坊重建計劃由 2007 年正式展開,根據市建局 2018 年提出的賠償方案,可獲賠償的裕民坊商戶大致可以分為三類,包括面向裕民坊、面向觀塘道或康寧道及面向內巷的店舖。賠償金額則因應三類店舖的位置、面積、用途等而有不同。協助商戶的「活在觀塘」負責人馮炳德指,一般以面向裕民坊的店舖獲最高賠償額,約為數百萬元;而面向內巷的店舖則獲最少賠償額,約一百多萬元。以「肥仔林」的店舖為例,由於位於觀塘道小巴站旁,屬面向內巷的「巷仔舖」,所得賠償額自然較少。
市建局行政總監韋志成數星期前曾在網誌表示,裕民坊內至今,「仍有 4 名違規構築物的佔用人未接納局方開出的賠償方案」。對於有聲音指,這些構築物佔用人應獲得與擁有業權的商舖同樣補償,他亦表明不認同。韋志成指,這些違規構築物,只是昔日一些小販佔用公眾通道來做生意,並沒有註冊業權,更違反法例及地契條款,因此市建局不可能以既定的收購政策作補償。
韋志成又指,在磋商期間,市建局曾因應佔用人提交的新資料,酌情調整方案的津貼金額,可惜仍未能達成搬遷共識。在已用盡一切可行的協商方法處理後,現階段只能透過法律途徑,收回仍被佔用的政府土地。韋志成稱,暫時仍在盡最大的努力與佔用人協商,已預留合共約 1300 萬元予這 4 位餘下佔用人。若他們在按法定程序清場前願意遷出,將可安排發放津貼及協助搬遷。
商戶:我買咗鎖鏈啦,鎖住自己
協助商戶的「活在觀塘」負責人馮炳德指,未遷走的裕民坊商戶於本月初收到執達吏通知,相信市建局提到的 1300 萬的津貼分亦只是最高的賠償額,亦不會平均分配予 4 名商戶。馮炳德又稱,以他們所理解市建局的做法,相信在商戶收到第一封信件後三星期,即本月 23 日便會是死線。林遠志是其中一位收到信件的商戶,「我買咗鎖鏈㗎啦,我鎖住自己㗎啦,佢要點就點,我冇辦法,我可以做到就係咁多。」
斥搬遷方案苛刻 小商戶無力承擔
馮炳德又指,市建局提出搬遷方案,主要是讓裕民坊的租戶搬入新興建的商場,首 3 年要求商戶繳交一半的市值租金,由 5,000 至 20,000 元不等,第 4 年就會回升至正常水平。若接受搬入商場,商戶所獲的搬遷費亦會被扣減。馮炳德坦言小商戶根本無能力負擔,建議局方跟從早前在衙前圍村的重建方案,只收取首三年數百元的月租,之後兩年才逐步加至數千元。
市建局:23/3 清場說法屬誤解
市建局回覆《立場》查詢時指,局方自 2018 年至今,與現時 4 個拒絕接納搬遷方案和遷出的構築物佔用人,分別進行了超過 20 次不同形式的溝通,包括專責職員電話會談和會面商討,更試過進行調解會議,希望透過協商解決問題,強調與佔用人的溝通從無間斷。
市建局又指,對有佔有人提及法院執達主任計劃在 3 月 23 日清場只屬誤解。法院執達主任在 3 月 2 日向構建物的佔用人發出通知書時,只要求佔用人在 7 日內,即 3 月 9 日的遷出期限前遷出。若佔用人在遷出期限屆滿時仍未遷出,執達主任會繼續按照法庭判決及命令,向有關佔用人發出第二封通知書,但具體執行安排由執達主任決定,現時未有具體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