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8 維園案】7 被告表證成立 辯方質疑警「毫無作為」靠民陣疏散人群 警民關係總督察:呢個唔係我範疇
前年 8 月 18 日維園「流水式集會」,民主黨創黨主席李柱銘、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等 9 人,被控組織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兩罪,審訊今( 9 日)續,7 被告被裁定表證成立。辯方大律師駱應淦指警方當日未給予民陣協助、無指示群眾離開、更沒有警告民陣切勿以「自己方法」疏散人群,形容是「毫無作為」;東區警民關係組總督察胡敏儀承認未給予警告,亦無聯絡港鐵或運輸署作相應調動,但不同意沒有作為。駱質疑警方依賴民陣疏散,故當日無執法,胡卻稱:「呢個唔係我範疇,我唔清楚。」
控方至今已完成舉證,法官胡雅文裁定黎智英、李卓人、吳靄儀、梁國雄、何秀蘭、何俊仁、李柱銘共 7 人表證成立,押後案件至明早繼續,屆時辯方須決定會否自辯,或傳召證人作供。
代表李柱銘及何俊仁的資深大律師駱應淦指出,群眾依靠警方指示疏散,惟集會當日幾乎沒有警員在場。負責監督下屬、與民陣溝通的胡敏儀表示不同意,並謂「有出口就走到㗎啦,唔需要人教。」駱又指,警方理應派員在場戒備,以防止進出維園的人群互相碰撞。胡只稱,當日並無出現此情況。
駱應淦指出,警方呼籲群眾經維園南、北兩個出口離場後,沿天后及銅鑼灣地鐵站離開,質疑兩個地鐵站根本不足以消化如此大量的人群。胡敏儀反駁指:「無話唔得㗎!佢(地鐵站)一直都運作緊㗎嘛!」駱聞言追問,會否擔心造成公眾危險,胡直言「無諗過」,因為「港鐵站成日都好多人。」
不過,港鐵分組車站經理陳濤作供指,當日下午 2 時至 5 時左右,大量人群在天后站大堂及月台聚集,為了減少人群湧入車站,港鐵實施人潮管制,包括不斷「飛站」、安排空載列車接載乘客,同時,約 30 架班次列車不停天后站,部分入閘機須關閉。至於站內 3 個出口中,只有 2 個准許乘客離開。
辯方質疑警告毫無作為
駱應淦指出,警方一早知道民陣會採取「流水式」疏散方法,要求群眾沿不同閘口進出維園,其後由議員帶領至中環自行散去。駱稱,胡沒有親自或指派下屬與民陣保持有效聯絡,因警方知悉民陣有更有效的疏散方法,故不打算協助,甚或實施疏散計劃。對此,胡一一否認。
駱應淦又指,警方沒有給予民陣任何協助,或在場指示群眾,以確保他們可安全且有序地離開。同時,警方沒有警告民陣切勿以自己的方法疏散人群。由於警方「毫無作為」,故民陣只能依賴自己的方法作疏散。胡稱不同意。
總督察認違未向上級反映民陣意見
時任港島總區行動部總督察古兆輝表示,曾於前年 8 月 14 日主持聯絡會議,期間了解到民陣不願放棄同日舉辦集會及遊行的因由,承諾會將相關意見反映。惟他卻未有就此向上級匯報,「係無提及到嘅」。及至案發當日,古負責與其他警區聯絡,同時透過直播觀察現場情況。
下午約 3 時許,他留意到有人拉橫額離開維園,但沒有收到同僚要求增援。
案件編號:DCCC536/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