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7 沙田】3 男女被控暴動拒捕 警稱與被捕人多次糾纏 後腦被硬物打中 「感覺自己會死」
2019 年 9 月 7 日,有人發起「機場交通壓力測試」,香港各區發生衝突。女經理及活動策劃員被控在沙田港鐵站暴動;電腦技術員被控同日拒捕及藏有兩支鐳射筆,兩案合併,今(10 日)在區域法院開審。督察劉俊豪供稱,當晚他追捕一名黑衣人,經多番糾纏後,才成功帶他入車站控制室,期間後腦被不明硬物打中,之後有示威者嘗試打開控制室大門,有白色粉末噴入控制室,劉俊豪在作供尾聲,略帶激動地指,16 年警察生涯中首次「曾經感覺自己可能會死!」劉俊豪明天接受辯方盤問。
現任署理總督察、時任鐵路警區東鐵線指揮官的督察 1663 劉俊豪作供稱,當晚 9 時 55 分,40 至 50 名示威者在沙田鐵路站 A 出口閘機外集結,他們叫口號及用鐳射筆照警員。劉俊豪考慮對方行為,擔憂人手不足所以撤退至車站控制室。警員 8943 表示遭鐳射筆照射致雙眼不適,劉俊豪就與同袍護送他到交通交匯處上救護車。
督察稱黑衣人多次逃走 終帶他入控制室
劉俊豪回程時見示威者集結,他們攜有雨傘及電筒,更逼近警方,「令我哋擔心,有驚嘅感覺」,期間一名穿黑長袖衣及藍牛仔褲的人用電筒照他,「(電筒)強度非常高,令我隻眼望唔到太多嘢,睇唔出(該人)係男定女」。劉俊豪嘗試上前確認,但黑衣人繼續照射,劉俊豪就用胡椒噴劑噴他 3 次,黑衣人隨即跑入車站收費區。
劉俊豪指在追捕期間,只有轉彎的一秒看不到黑衣人,但憑衣著及手上的閃光,最終能夠追向他,之後黑衣人逃跑時跌倒,劉俊豪將他按在地上,指示同袍為他上手扣。期間一名男子詢問黑衣人的名字,劉俊豪擔心「搶犯」,站起推開他,黑衣人趁機嘗試逃走,劉俊豪就用警棍打其左腿,將他推向客服中心門外,再按他在地上,另外兩名警員向黑衣人上手扣,劉俊豪則築起封鎖線。
督察:在控制室吸入粉末後感天旋地轉
示威者其後進入車站收費區,警員用武力驅散,劉俊豪亦用了 5 次胡椒噴劑。警員拉起坐在地上的黑衣人不果,劉俊豪轉身幫忙,惟因地面滿佈胡椒噴劑變得濕滑,兩人拉扯間雙雙倒地。黑衣人再次逃跑,劉俊豪上前阻止遭他咬前臂,經多番糾纏終將黑衣人推入車站控制室,期間遭不明硬物打中後腦,之後示威者嘗試打開控制室大門,他用身體阻擋,其後有白色粉末噴入房間,「成間房白哂」,示威者亦漸漸散去,他稱吸入粉末後感頭暈及肺部不舒服,「喺控制室暈咗一陣,個人天旋地轉,有嘔吐情況,坐低後情況好咗」,他指示同袍拘捕黑衣人,自己則往醫院求診。
督察稱首遇此類事件 曾感覺自己會死
控方播放香港電台直播及車站閉路電視片段,指劉俊豪早前供稱黑衣人穿著長袖衫,但影片顯示他疑露出前臂。劉俊豪解釋當時遠處發現黑衣人時,看不到其前臂,故以為他穿著長袖衫;制服期間看到他穿著緊身衣物,「好多示威人士有類同衣著」。
控方又問劉俊豪,他於 2019 年 6 月 30 日起任職指揮官,本案是否單一事件;他同意是單一事件,後略帶激動地指「喺 16 年警察生涯之中從未遇遇,法官大人,我曾經感覺自己可能會死!」他補充 2019 年 11 月下旬,調往駐守鐵路警區觀塘線,他明天接受辯方盤問。
被告依次為劉婉玲(45 歲,公司經理)、謝嘉綸(42 歲,活動策劃員)及李俊霖(27 歲,電腦技術員)。劉婉玲及謝嘉綸被控暴動罪,指他們前年 9 月 7 日,在沙田港鐵站連同其他不知名人士參與暴動。劉婉玲另被控一項襲警罪,指她於同日同地襲擊督察 1663。
至於李俊霖被控抗拒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員及管有攻擊性武器兩罪,指他同日同地抗拒督察 1663,及同日在沙田站 B 出口外,管有兩支鐳射筆。
案件編號:DCCC33、193/2020(已合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