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大會議今日(11日)閉幕,以 2,895 票贊成、0 票反對、1 票棄權,表決通過「完善」香港選舉制度的草案。據官媒新華社稱,草案共有 9 條規定,當中列明立法會議員將增至 90 席,並將透過選委會、分區直選及功能組別選出;選委會亦將增至 1,500 席。草案亦指明設立「候選人資格審查委員會」,負責審查選委會、行政長官及立法會議員候選人的資格,確保候選人符合《國安法》。

全國人大會議今接連表決數項草案,當中包括《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完善香港特別行政區選舉制度的決定(草案)》(決定)。在草案通過一刻,不少委員鼓掌,當中包括前行政長官梁振英、董建華,人大常委譚耀宗等。

新華社在草案獲通過後,立刻在其網頁發布詳細條文。該決定開首便點明,必須「確保以愛國者為主體的『港人治港』」,亦必須落實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方針。

立法會增至 90 席 三界別比例未明

新華社公布了部分改動選舉的細節,包括將選委會由 1,200 席增至 1,500 席,並由5個界別組成,分別為工商、金融界,專業界,基層、勞工及宗教等界,立法會議員、地區組織代表等界,港區人大代表、港區政協和有關全國性團體香港成員等。選委會將負責選舉行政長官候任人、立法會部分議員,以及提名行政長官候選人、立法會議員候選人等事宜。決定又列明,行政長官候選人需獲188名選委提名方能「入閘」,並需於每界別獲不少於15人提名。

決定亦規定設立「候選人資格審查委員會」,負責審查並確認選委會委員候選人、行政長官候選人和立法會議員候選人的資格。決定指出,香港特區應當健全和完善有關資格審查制度機制,確保候選人資格符合《基本法》、《國安法》、全國人大會常委會關於《基本法》第 104 條的解釋,和關於立法會議員資格問題的決定以及香港本地法律規定。

立法會議員將由 70 席增至 90 席,通過選委會選舉、功能團體選舉、分區直接選舉三種方式分別產生。不過新華社的報道,未有詳細交代 3 個界別在立法會的比例。

草案亦授權人大常務委員會按決定修改《基本法》附件一及二,並規定港府需按新修改附件,修改本港法律。

林鄭:堅定支持草案,並作由衷感謝

特首林鄭月娥發稿指,港府堅定支持草案,並作由衷感謝。她續說,新設的資格審查機制是為「『愛國者治港』的政治體制提供堅實健全的制度保障」,「只有讓堅定的愛國者出任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委員及立法會議員,『一國兩制』才能得以全面準確貫徹落實。」

她又認為,「完善」選舉制度、落實「愛國者治港」原則能堵塞制度漏洞,「有效解決近年立法會泛政治化和香港社會內耗不斷的困局」。她指,港府將待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修改《基本法》附件一和二後,完成修訂本地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