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 人案保釋覆核首天 高院准黃碧雲保釋 伍健偉續還押 「十年後再見!」
民主派初選 47 人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案,律政司對其中 11 名獲批保釋的被告,提出覆核,高等法院國安法指定法官杜麗冰今(11 日)先處理民主黨成員黃碧雲及元朗區議員伍健偉兩人的覆核聆訊,最終批准黃碧雲保釋,但拒絕讓伍健偉保釋,裁定他要繼續還押。25 歲的伍健偉聞判決後,在庭內高叫「各位撐住呀,十年後再見!」
法官杜麗冰上午約 11 時聽取律政司及伍健偉一方陳詞後,裁定律政司於覆核聆訊勝訴,推翻總裁判官蘇惠德的決定,即伍健偉要繼續還押。
法庭內,聽到裁決後,伍健偉叫喊:「各位撐住呀,十年後再見」,然後伍帶頭喊所屬地區組織「天水連線」的口號:「願粹我命!」庭內的天水連線成員回應:「捍衛我城!」伍健偉再叫:「全民自救!」天水連線成員回應:「打破宿命!」
按照程序,伍健偉可用情況有重大改變為由,向高院再重新提出保釋申請。
另外,法官杜麗冰今早聽取雙方陳詞後,就拒絕律政司的覆核申請,維持總裁判官蘇惠德的裁決,批准黃碧雲保釋。黃碧雲聽到裁決後,點頭示意。黃碧雲的人事及現金擔保各 10 萬元。其餘保釋條件包括,不得直接或間接組織、安排、參與或協調任何級別的選舉; 不得以任何方式聯絡任何外國官員、議員等。(詳細保釋條件見文末)
黃碧雲聞判後向到庭旁聽的丈夫余雲楚舉起 V 字手勢,余雲楚也有點頭示意。余雲楚離開法庭後眼泛淚光,與親友相擁,並向傳媒表示說:「仲要繼續打嘅。」
黃碧雲獲保釋離開高院 感謝親友、望同路人盡快重獲自由
黃碧雲於下午近 5 時步出高院,高舉「V」字勝利手勢,即時和丈夫及親人相擁,期間情緒激動,淚盈於睫。
黃碧雲指被還押的 11 日,除了第一日在油麻地警署外,之後十天都在大欖女懲教所。今日帶著很忐忑的心情上庭,很高興可重獲自由,現在最想回家休息並與家人團聚。她說被羈押期間心情平和,「因為我知道我冇做錯嘢」,又感謝民主黨九龍西黨友的支援鼓勵、律師團隊及石牆花送她還押期間可用物資。
黃碧雲特別感謝 14 名舊同事、同學及朋友在短時間內寫信給法官,為她的品格作見證。又說頭數天出入法院是最辛苦的,因為未能休息,但每次看到庭外有大批市民排隊及夜裡的點點燭光,她都感到很鼓舞。最後最掛念的,是一樣被補但仍未能被保釋的民主派朋友,「希望佢哋盡快重獲自由同埋平安。」
高院指定法官拒剔除報道限制
法官今日甫開庭表示,收到傳媒的聯署信,再次要求剔除《刑事訴訟程序條例》9P條、有關保釋內容的報道限制。法官指明白「公開公義」(open justice)是重要原則,明白傳媒有責任向公眾報道事件,今次聆訊亦因而容許公眾及傳媒旁聽。但法官強調她本人有責任確保未來的法律程序公正進行,亦要保護控辯雙方的利益,因此認為今次的保釋聆訊,不適宜剔除報道限制。基於法官的決定,傳媒無法報道庭內雙方就保釋覆核提出的陳詞或理據。
至於黃碧雲、伍健偉以外其餘 9 人的覆核聆訊,將分別於星期六及下周一進行。法官早前已表明,會就每名被告的覆核聆訊,逐一作出裁決,不會聽取全部陳詞後才做決定。
3月 13 日 週六:鄭達鴻、譚文豪、郭家麒、彭卓棋及柯耀林
3月 15 日 週一:張可森、何啟明、施德來及李予信
47 名民主派人士於 2 月 28 日被落案控告「串謀顛覆國家政權」,上周一提堂,保釋申請歷時四日。指定法官、總裁判官蘇惠德最終向 15 人批出保釋,律政司隨即要求覆核,全部人須繼續還押。其中四人包括楊雪盈、劉偉聰、呂智恆及林景楠,一日後因律政司撤銷覆核獲保釋。
至於被拒保釋的 30 多人,至少 7 人放棄每隔 8 日向裁判官申請覆核的權利,包括趙家賢、劉頴匡、鍾錦麟及范國威等。其餘 20 多人已提出覆核,將於明日(12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進行聆訊。
黃碧雲保釋條件:
人事及現金擔保各10萬元
1) 不得直接或間接組織、安排、參與或協調任何級別的選舉(投票除外),不論政府或非政府舉辦的任何選舉;
2) 不得在傳統實體 / 電子媒體 / 任何公眾平台),作出、發放或轉載任何可能有合理理由被視為違反國安法或法例中危害國安罪行的言論,或
3) 作出相關行為等;
4) 不得以任何方式聯絡任何外國官員、議員;
5) 每天守晚 12 朝 7 的宵禁;
6) 不准離港,交出所有旅行證件及一本已經過期的BNO;
7) 每週四日到油麻地警署報到
8) 居於報稱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