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林作的朋友
初次認識林作的時候也沒有想過,原來說一句「作為林作的朋友」,需要無比勇氣。
跟他不算太熟,但有很多共同朋友,一起吃過幾次飯。以前和現在一樣,對他丁點兒都沒有討厭的感覺。Using the loosest definition of friends,我跟他算是朋友,希望林作不會覺得我在高攀。
聽過很多人說林作是「垃圾」。
如果這兩個字等同一無事處的話,實在令我摸不著頭腦,他怎樣跟「垃圾」兩個字扯得上關係。一件垃圾可以考得進哈羅?一件垃圾可以做到大律師?一件垃圾可以跟陶傑談古論今而聽得旁人津津有味?
林作未必有條件做個二世祖,但他絕對有條件比現在更懶惰。有不少人,家庭環境比林作差很多,卻有本事好食懶飛。林作有本事爛蒲爛醉,但他似乎又不煙不酒,只喜歡在球場上搔首弄姿。(By the way,佢踢波真係算勁。)你可以 argue 佢未必喺佢工作上做出最好成績,但你不得不承認佢真係唔算 hea 住做。
運動又肯做,份工又唔係 hea 住返,書又讀得好,要做垃圾,佢似乎未有資格。
當然,有些人會說,「話佢係垃圾,係因為佢人渣。」OK,那請問,他又做過什麼是如此「人渣」呢?他喜歡口不擇言?他大曬名牌西裝?他愛上一個某些人覺得「看不順眼」的女生?
口不擇言:難道我們沒有口不擇言過?三五知己圍在一起打邊爐,兩杯到肚,說過的話不比林作說的難聽嗎?大曬名牌:子女考進名校又好,跟某位達官貴人吃過一頓飯又好,這些消息放在社交媒體宣傳,難道你覺得別人看完不覺得你在曬命嗎?愛上一個其他人看不順眼的人:說得是「愛」,就肯定是看見別人看不見的才稱得上是愛,我們又有什麼資格評論人,難道你身邊哪位又保證其他人會看得很順眼嗎?
其實林作做嘅嘢,好多人都會做,包括亂噏,包括曬命,包括愛人。但我哋做就好地地,佢做就好鬼礙眼,因為佢係公眾人物。
討論像林作這樣的公眾人物沒有價值?倒又未必,看看他在擂台記者會上的表現,你便知道他值得學習的地方是什麼。
做人處事,一定要像林作一樣,知道自己的定位在哪裏。
成件事根本係笑料,你知,我知,林作都知,所以佢由未有記者會之前,已經拿準了定位,娛人娛己,個個 posts 有笑位,句句話有 sound bites。出來記者會,表現如一,拳賽是其次,最緊要玩得,寸得,笑得。
可能林作演出 Joker 這個角色演得太活,令對手也以為自己真的是 Batman。相比起林作,對手在記者會只擺出一副黑面,彷彿真是要替月行道儆作懲奸。佢全程冇笑,但其實比林作更搞笑。
話說回來,這件事是怎樣開始的?
想起了。
畀人寸咗一句,就要攞一百萬出嚟揼人,而香港人不覺得有問題,更會為此歡呼。真係好開心,中港兩地文化終於一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