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林妙茵 Miu】

自從建立了「有香港特色的新的民主選舉制度」之後,中央及特區官員連日推銷、建制派也周圍擺街站收集簽名,據說民調顯示有七成港人支持中央「完善」選舉制度。既然這麼得民心,我倒也不明白,有些「硬銷」的說話,為何非講不可?效果是令人舒服點?還是相反?

1. 「微創手術」

港澳辦副主任張曉明說,今次選舉制度改變「準確地說這是一個微創手術。特點是創口小、探入深、術後恢復也比較快。」今次明明是一次過心肝脾肺腎一次過換掉的手術,都算「微創」?

即管數數:選委會立法會議席翻生;選委會內百多名區議員代表幾可肯定被撤掉;增加一個中央可牢牢把握的第五界別;還將民主派較有把握的專業界、社工界合併,變相令選特首時五個界別各取提名的難度大增;最後還有最重要的「心臟」:以後參選立法會都要經資格審核委員會作政治篩選,是香港有直選以來從未有過的安排。心肝脾肺腎換齊,如果這樣都叫微創,是不是把香港併入深圳改稱南深圳才算大手術?

2. 「不是倒退」

繼特首林鄭月娥推翻律政司司長鄭若驊所言,說「不認同今次是倒退」後,港澳辦副主任鄧中華也說「不能說恢復過去的做法就是倒退」。

他指《基本法》所規定的循序漸進「不能理解為每一次選舉都要增加直選成分」,只要總的方向和趨勢是擴大民主就可以。

突然明白了為何《基本法》正文仍可保留「循序漸進達致普選」一句,因為只要一天仍白紙黑子印著普選兩字,則即使直選成份減少幾多,也不算倒退。

我想起《嚦咕嚦咕》個奶奶:「你要乜我打乜,叫做誅;你打乜我打乜,就叫做鬆」好想講句:咁奶奶你不如誅我啦。

3. 人大政協做審查委員會

那個重中之重的候選人資格審查委員會究竟由誰組成至今仍是個謎。我一度猜想過可能要出動國安委,畢竟治港者愛不愛國,與國家安全尤關,如此重任必要交由信得過的人。人大常委譚耀宗說,不一定要法律界人士,人大政協好多人才,基本法委員會委員也熟悉憲法基本法。

我只是不明白如何理順那倫理:人大政協是選委會第五界別,他們又會互選立法會議員,而無論選選委或者立法會,都要經審查委員會審查資格,而負責審查的人又是人大政協,那豈不是自己審查自己?

4. 「捨小家為大家」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被問到今次中央收緊香港選舉制度會否又導致西方制裁,她說她不怕,正正要發揮「捨小家為大家」精神。

昨天看她的記者會時,很驚訝她神態自若,甚至還笑得出。如果我是她,我會很沉重、羞愧和歉疚。畢竟,23 條和政改,兩件她一上任就說民意分歧太大要擱下不處理的事,最終在她任內都以難以想像的方式,由中央出手,硬著陸解決。弄至這田地,很多人都形容是「共業」,但當初提出修例、又一再誤判的她,怎說也有責任吧。為何無論是立國安法抑或香港被政改,她都可如斯若無其事?還說是犧牲自己為了大家?如果早知這位「好打得」特首治下的香港,會是如今的模樣,我相信大家都不想委屈她的。

今早看了一些政圈專欄,果然,建制派正在向中央反映,不要做到 2-3-4 般絕,3-3-3 都足夠……比起這些有助營造良好感覺的討論,我在意的其實更卑微:別將誅說成鬆,別將大手術說成微創,別將自己做錯的後果說成是犧牲。僅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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