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出真實的自我這件事 — 隱形的獨角獸
可能有些人會覺得我算是個敢言的人,從《國安法》通過直到今日,雖然眼見香港在極速赤化,但我一直都沒有感到有調整自己發言尺度,或者隱藏自己身分,甚至刪除社交帳號或歷史的必要。日子是一天比一天更壞,但對自我的要求依舊如故。
這份「淡定」,我想一方面是天性造成,從小我便是百無禁忌口無遮攔,另一方面我想和我的成長背景有關,我是一個在內地家庭教會長大的小孩。
我隨著父母加入家庭教會的時候,剛好是 91 年中共發布《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做好宗教工作若干問題的通知》的時候,對那個名字很長的通知我至今都有印象,因為身邊的大人們都拿著報紙研讀討論,那也是家庭教會風聲鶴唳的一段時間。而這讓我擁有許多一般人沒有,但已經深刻到如同吃飯睡覺般日常的習慣。比如父母用暗號和教會的人聯絡,聚會中間忽然會所有人靜下來屏息靜聽然後再鬆一口氣繼續,明暗中互相傳遞的誰誰被捕了誰誰被公安打了的消息,教會外展活動遇到陌生人詢問時撒謊的套路,聚會的時候屋外有公安敲窗戶警告,打電話時電話裡的回音代表著電話已被監聽,父母討論教會裡哪個新來的信徒可能是國安間諜,派出所警察上門和我父親談話,自己接到公安的騷擾電話,以及大半夜在陌生的小鎮捲鋪蓋逃到當地信徒家裡躲避,那種披星戴月夜奔的感覺⋯⋯
但在同一時間,我的大部分生活卻和任何一個內地的普通女生毫無分別,讀書考試,努力應試升學,然後偷偷背著父母看漫畫追星⋯⋯
但我清楚地知道,我還有另外一個隱密的生活,在這種生活中我是危險的,是犯法的,可能隨時我都會失去自由,或者失去父母。我是一頭頭上有著隱形的角的獨角獸。
事實上父母從來沒有正式地和我解說過,這種生活是不正常的,或者為什麼我們要這樣生活,以及為什麼政府想要把我們抓起來關進去。那個時候我還太小,對整個世界和自己應該是怎樣的這些觀念還沒有形成,所以我只是自然而然地接受了現狀,覺得生活就應該是這樣:這個國家在逼迫我們這樣的基督徒,但是我生而為人就是這樣的基督徒,這是我的信仰,因為我的信仰,我必須面對隨時失去自由或者變成孤兒的事實。
在當時的中國,作為家庭教會的基督徒談論什麼自保的分寸和紅線是很荒誕的一件事。如果國家告訴你,除了把你的信仰收埋在心裡和去三自教會之外,任何的信仰活動都是違法的,都是可以被拉的,那麼你能告訴我,怎麼去畫一條紅線,保證自己既實踐了信仰又不會有事?所以,如果想要踐行信仰,就一定會觸犯法律,那麼探討究竟要去做哪些事情,哪些事情最好不要做,就變得沒有意義了。
當然這不代表就要魯莽自爆,自保是必要的,但問題是如何來自保,是閹割自己的信仰?還是繼續實踐信仰但以一些手段來避免招致官方的關注?
而一旦決定了繼續實踐信仰,那麼就必須面對每個行動,甚至每天,都有可能是失去自由的那一天,因為你的每一個信仰實踐都是在觸犯政權,你無法知道哪天官方看穿了你的障眼法,哪天官方決定不再容忍對你出手。
可能是我太小,我沒有感覺到這種生活是一種什麼犧牲,只是自然而然地接受了,如果要活出自己,就要接受不知道哪一天會失去自由或者變成孤兒這個命運。
所以我這隻隱形的獨角獸,一邊像正常的女生那樣讀書追星,一邊聚會祈禱,並把一切交托給上帝。風聲松一點的時候,我們能更舒展地活出自我;風聲緊的時候,我們唯有祈禱為自己壯膽,面對可能發生的一切。
如果說去年我們仍在糾結於在《國安法》的審查之下,我們可以怎樣調整自己的姿態而既自保又不失去信念,那麼到了當下,看看 47 人,看看關於「愛國者」的論調,我只能說,那個年少的我所經歷過的殘暴政權,一點都沒有變,除了收埋自己的信念和以他要求的方式而活,你沒有任何別的選擇。
所以我們必須認清現實,擺在我們面前的是,究竟是做一個持守並踐行信念的隱形獨角獸,還是閹割自己的信念融入大眾。每個人都需要質問自己的信念究竟是什麼,而自己是否願意為了自己的信念,面對隨時都有失去自由的可能。
一旦選擇了後者,就是一場與命運的賭博。有的人因此身陷囹圄人生全毀,有的人卻安然無事。
顯然今天能在這裡打出這段文字的我是屬於被命運眷顧的後者。可是回想過往,我當然為自己的幸運而感恩,但更深刻的,是那些曾經踐行信仰的點滴對自己的造就,以及面對人生隨時被顛覆而帶來的淡定心態。這讓我對聖經中的一段經文有了更直接的認識,「凡要救自己生命的,必喪掉生命;凡為我喪掉生命的,必得著生命」。隨時準備著為了信仰而喪失生命,才能得著更豐滿而自由的生命。
也許有一天,我不再受命運眷顧,但我也無悔,生而為一隻隱形的獨角獸,就活出真實的自我這件事,我所得到的祝福已經足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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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為編輯所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