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指從理大突圍 13 人被控暴動再提堂 還押 6 人再遭拒保釋 有被告拭淚
2019 年 11 月理大發生嚴重衝突,超過 200 人被控暴動,當中 13 人被起控暴動罪,他們被指曾在理工大學內逗留及從理工大學內「突圍而出」,今日(12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再提訊。其中 5 人獲准保釋,另外 6 人保釋申請被拒。至於 2 名早前獲准保釋的被告,可繼續以原有保釋條件擔保。案件押後至 5 月 14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再訊。
13 名被告當中有 11 人正還押,庭上逐一處理各被告的保釋覆核申請。有被告得知保釋被拒後在犯人欄內低頭拭淚。公眾席上有親友情緒激動、相擁落淚,需暫時離開到庭外,亦有人高呼「加油啊!」,並做出心形手勢。
亦有被告得悉獲准保釋一刻,在被告欄內站起,以手掩面落淚,聽取法官講述保釋條件後,哽咽回答「清楚」。公眾席亦傳出哭聲。
控方反對 10 還押被告保釋 官批准其中 5 人保釋
正羈押的 11 人都有申請保釋,其中 10 人遭控方反對。法官高勁修聽畢雙方陳詞後,批准其中 5 人保釋,拒絕 6 人的保釋申請。至於 2 名早前獲准保釋的被告,鍾泯浚及郭志帆可繼續以原有保釋條件擔保。
5 名被告陳頌欣、許寧軒、梁子揚、馬嘉惠、嚴家朗獲准保釋。其中法官高勁修指考慮到首三名被告在未來數月分別要應考中學文憑試及大學的年終考試,而且認為其保釋條件能平衡潛逃風險,但強調批准保釋並非代表這些被告的案情較輕。
5人的保釋條件包括5萬元擔保、4萬元人事擔保、不得離開香港、交出所有旅遊證件包括 BNO、到警署報到,以及遵守宵禁等保釋條件。
法官早上一度拒絕梁子揚及陳頌欣的保釋申請,其後更改決定讓其保釋。另外,控方指由於收到更多的資料,在下午不再反對馬嘉惠的保釋申請,法官其後讓其保釋。
控方律政司高級檢控官張卓勤開庭時,提交合併案件申請,指可以於7日內提供合併公訴書予法庭,並已準備好可立刻進行聆訊。但各辯方律師代表指,需要時間研究合併申請,而且部份被告需要申請法援,需時約6-8星期因此現時未能答辯。法官高勁修最後決定押後案件至 5 月 14 日下午 2 時半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再訊。
13 名被告為梁子揚(25 歲,港大學生)、陳俊邦(21 歲,非緊急救護車運送服務員)、 陳頌欣(17 歲,現屆DSE考生)、鍾泯浚(30歲,學生)、郭志帆(24歲,無業)、郭添明(20歲,餐廳經理)、許寧軒(20歲,學生)、羅健洋(16歲,學生)、李嘉希(19歲,大專學生)、李日朗(21歲,學生)、馬嘉惠(27歲,學生)、嚴家朗(28歲,車輛美容技師)及袁太林(21歲,建築工人)。
他們分別被控在 2019 年 11 月 18 日,在九龍暢運道和科學館道理工大學一帶與其他不知名人士參與暴動,部分人另被控 2019 年 11 月 17 日在香港九龍理工大學與其他不知名人士參與暴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