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着屏幕聽 47 人陳詞以外的事(上)
【文:張麗珊】
近日看到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的 47 人,在被扣押囚禁期間仍可苦中作樂,便回想到那四天在西九裁判法院的保釋申請聆訊時,他們同被擠在法庭內發生的事情,撇除法例上不允許報道的陳詞內容,由他們引發的場邊故事縱然很零碎,卻是扣着這場馬拉松聆訊的拼圖。
一同舉手叫「好」像打氣
3 月 1 日,法院的開放時間已由平日的下午 5 時半持續延長。晚上 7 時,原本一整天在法院大樓門外等候的市民,因被警方大規模驅趕散去,大閘門外只餘圍封的橙帶、雪糕筒和一些警員,漆黑的街道空蕩蕩,與法院內燈火通明人來人往呈強烈對比。是夜,一號法庭的聆訊特別漫長,因為國安法指定法官、總裁判官蘇惠德表示「無論如何今晚會完成」,但那個時候庭內才剛開始第一位被告的陳詞。
在一號庭隔鄰的延伸法庭內,記者與公眾、還有 47 名被告的家屬,一起看着直播這場聆訊的電視,畫面被分間成如「品」字的三格,分別影着裁判官、控方三名律政司代表,以及被告的代表律師與 47 名被告,最後所述的這一格,所顯示的人頭特別多與密集,令影像更模糊,大家只能勉強分辨那個人是誰。
晚上 7 時 45 分休庭期間,畫面影着職員調較裁判官席上的咪高峰。約 15 分鐘後,法庭重開,其中一名被告的代表律師舉手發言,為坐在法庭最後排的被告反映剛才聽不到大部分內容,要求能否安排他們坐前些,或請大家說得大聲點,裁判官於是對着咪說:「我哋大聲啲。」然後另一位律師站起來說實話:「其實剛才係法官大人最細聲。」裁判官便再湊近咪說:「依家好冇啲?」一眾被告紛紛舉手叫「好」,像一班學生在後頭為老師打氣,庭內氣氛霎時少了拘謹。
聲音效果無問題,法庭回歸嚴肅。晚上 9 時,有辯方大狀突然站起來插話,指稱他們向客戶聽取指示時遭到阻攔。此時,欄內有人舉手大聲說:「我希望可以協助法庭處理事情,有被告想向代表他們的律師作出指示,但有非常盡責的警務人員阻止靠近(犯人欄的)玻璃……」,喊話者的影像很模糊,但聲音熟悉,是楊岳橋,他正想繼續說下去時,裁判官回答:「警方有保安上的考慮,沒有人阻止攞指示 。」
接着在辯方律師席上的資深大狀梁家傑才站起來提議,「希望可以安排有序地逐一向當事人攞指示」。裁判官遂問有哪一位律師需要聽取客戶指示?多人立即舉手,裁判官於是允許每次一名被告與一位律師,在不影響法庭聆訊下前往聽取指示。
控方要食飯 裁判官「唔介意繼續」
直至晚上 10 時許,才完成了 6 名被告的陳詞,若以下午 1 時左右正式開庭計算,當日的聆訊時間已超過 9 小時。
代表控方的律政司副刑事檢控專員楊美琪突然表示,「依家只聽了 6 名被告(申請保釋陳詞),仲有 41 人,我已經由今朝到依家」,是故她提出希望翌日繼續處理,裁判官於是提醒,被告之一的戴耀廷明日有另一案件要上庭,楊隨即建議「明天能否等他散庭後再來?」此話一出,庭內傳出譁然聲音,楊才坦白說「需要食少少嘢」。
庭內開始傳出繁雜的人聲,裁判官先表達他「唔介意繼續」,但如果休庭,只給予半小時是否足夠?此時,林卓廷在被告他舉手發言:「警方及懲教根本無安排我哋食晚飯,若要安排就要等好耐,所以希望可以批准我們飲水和去廁所。」梁家傑亦忍不住站起來反問控方,在有 47 名被告的情況下「what do you expect?」,庭內隨即議論紛紛,有律師反映其當事人也需要食飯,但有律師卻稱取得指示希望繼續。
最後,大律師黃瑞紅上前提議,「過去牽涉好幾位被告的案件,控方都有幾個代表在場,他們可以自己安排 excuse。」事情因此得以解決,聆訊繼續,47 名被告獲安排吃晚飯,控方代表亦自行調配人手用膳。
控方形容用字激昂 換來失望「chur」聲
時至深夜,控方指控其中一名被告於社交媒體上曾有用字激昂,稍頓後,再翻閱文件,把一個短句說出,庭內靜默,似乎等待那激昂用字,但控方代表沒再說下去,大家才意識到那短句便是,然而該短句沒有一隻字是粗言穢語,亦沒有甚麼敏感字詞,庭內以至延伸法庭內響起失望的「chur」聲。
直至凌晨 1 時 45 分,代表幾名被告、包括楊雪盈在內的律師完成陳詞後,吳政亨的代表律師準備開腔,剛發言不久便響起「啪」一聲,然後全場靜了,大家立即看電視畫面,只見在被告欄旁的「長毛」梁國雄指着地下像求救,法官說了一句「休庭處理一下」,之後電視顯示的一切像默劇,因為現場收音被關掉。
大家在延伸庭內看着畫面,只見人來人往,卻不知何事,後來接獲消息是有人暈倒。是誰?隔了一會才知是楊雪盈。為甚麼暈倒?情況如何?消息逐個來報,後來才有自稱目擊事發經過的把事情說清楚。
楊原坐在犯人欄外,後來她可能感到不適想走入欄內,途中不支暈倒,剛巧在旁的長毛一度扶着她,但楊身體一軟便倒地,期間郭家麒立即上前卻被阻止,他表明自己是醫生後才獲准走近,楊的代表律師也曾要求入內查看,卻被指她只是律師又不是醫生,幾經爭取,其事務律師才可靠近。其中一個消息說,最後看到楊時,她正被數件警員的外套覆蓋着,眼睛有郁動,反映她已經蘇醒。
楊雪盈被送院後,裁判官終宣布決定休庭,一來有被告體力不支暈倒,二來因有被告明早要上庭,這夜通宵聆訊也對他不公平。為了方便安排接送,裁判官指令將分散在不同警署扣留的被告統一交由懲教看管,而且考慮到荔枝角收押所亦較近法院;但女被告呢?她們是被送往位於屯門的大欖女懲教所,惟裁判官不改變其指示。
這夜直至凌晨 2 時 45 分才休庭,半夜多輛懲教署車離開,仍有不少市民堅持遠距離守候,舉起手機的燈光追趕着吶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