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人的信念影響其行為,而篤信的核心信念深深地影響其行為。

觀乎戴耀廷的言行可以合理地相信,他是一位虔誠的基督徒,深信上帝在引領着他,而上帝是公義的,因此,他有信心公義最終必勝。

觀乎習近平的言行可以合理地相信,他沒有戴耀廷的信念,而可能是相信無神論、唯物論、現實主義(即認為現世的權力和利益才是真實的,而那些理想主義的元素如公義是虛妄的)等,因此,他只管掠奪現世的權力和利益。

我自己是一名反專制的黃絲,但缺乏戴耀廷那種基督教式的信靠上帝的情懷,而又無法太重視習近平那類人的現實主義,因為認為他們是眛於世界的深刻與奧妙之處 — 人受限於現實,然而貴乎能超越。

我對世界的玄奧有一些想法與感覺,例如想想宇宙從渾沌的狀態,演化出有理性的人類,繼而發現管控世界的自然定律 — 那是何等「神奇」呢。所以,現實主義者是偏閉的;我很難相信世界的長遠發展會由這些膚淺(但可以是精於權術)的人主導,但固然不代表他們沒有角色。不過,從此層面看問題未免「離地」,不能對當下現況有所具體指引。

懷有理想主義的人其實是對自己設下較高的要求,因為有些與理想目標相悖的手段是不能用的(不似極端現實主義者的無所不用其極),甚至乎要作出自我犧牲,以成就理想。就正如戴耀廷在其《抗爭 — 靈性的思考》小册子中所作,關於抗爭者要具備的靈性質素的論述,當中的要求是何等高呢(不代表要完全認同,當然)。例如,對於「尊重」,他說:

可能是因一個人的地位、成就或表現,能達到你所引用的指標,就會得到你的尊重,這可稱為評價式尊重。但換一個角度,另一人,因他的地位、成就或表現不符你的要求,你就不會尊重他,即使其他人按著他們的標準,這同一人反是受極大尊重的。另一種尊重,不在於一個人的地位、成就或表現,而單單因他是一個人,是有著人類尊嚴的人,我們因此就要尊重他,這可稱為本質的尊重。

在抗爭中,因抗爭者希望能改變不公義的制度,對那些當權者、既得利益者、或受僱守護現有體制的人,常依據所抱持的公義標準去評價他們,那就很容易採用了評價式尊重。結果是抗爭者不單不會尊重他們,甚至把他們妖魔化,因他們不只不符公義標準,更是施行不義者。但若抗爭者能用本質的尊重去看他們,即使在公義之路上大家是站在對立兩方,他們仍應受尊重,因他們同是享有人類尊嚴的人。

可是為什麼人享有人類尊嚴呢?戴耀廷的回答是:「不同人會有不同的答案,但對基督徒來說,答案很簡單,無論你是否信徒,都是由神按著自己的形象所創造。」

這裡「本質的尊重」的說法應該是比較有爭議性的,因為其說明依賴於一些值得質疑的宗教信念。常識顯示,有些人的「魔性」較強,他們會行惡、害人,而似乎沒有多少悔意。要真心尊重一個大魔頭絕非易事,因為要很有信心自己真的明白為何要尊重他的道理(假如有這些道理;某個意義之下是自信自己站在其上,能夠包容他);並且是危險的,因為你對他的尊重若是使你疏於防範,有可能會被他乘虛而入,甚至重創或消滅。無論如何,戴耀廷的虔誠信仰似乎使他擁有這份自信。

關於這個問題,我自己偏向從「各有前因」的角度去看:大魔頭為何會成為大魔頭呢?似乎,很多導致成魔的因素也不是他能夠控制的,故此,亦不能全怪責他(甚或是可責的很少?);這樣看,我比較能對魔也產生「諒解」之心,懷疑他可能是不幸地在歷史劇場裡被分配了一個奸角。

你,又有何核心信念呢?正確嗎?堅定嗎?……實在是人生的大題、難題,尤其是在這風起雲湧的年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