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時候看《壹週刊》,對娛圈八卦部份往往水過鴨背,但總是不自覺在每期的「人物專訪」駐足良久。不少人物專訪的作者,就是負責副刊部份的方俊傑。寫歌詞時,他是方杰。多年來,儲下了過百首作品。跟雷頌德有關的歌手,很多都唱過方杰的作品。

除了曾經長期任職《壹週刊》,也做過《商業電台》節目主持。以為他性情會像娛樂圈中人,但現實中的方俊傑,總是把自己放得很低,像忍者。他寫過很多歌詞,但他說,跟不少歌手和音樂人都沒有深交;訪問過無數娛圈人物,但他沒跟這些人特意拉關係,他說自己沒甚麼朋友,甚至說自己不懂寫人物專訪,並強調並非自謙,「我以前的上司余家強,技巧就厲害得多。」

他也寫影評,如有百足。

那天第一次見,方俊傑很高大,但帶著一種陰鬱的氣息。言談之間,他說自己最近情緒不太好。我說,沒問題,我也是這樣。

方俊傑在 8、90 年代的公屋長大。那時的香港,他說令人開心得多。作為一個愛好流行文化的人,那時香港有周星馳、發哥、張國榮、梅艷芳等人,電視界有韋家輝的作品,「開心到不得了」,他說。

不要說娛樂圈,傳媒也是一脈相承,百花齊放。壹傳媒當然是其中一朵花。

在《壹週刊》的工作是如何開始的?這本雜誌經歷了甚麼轉變?

盛世的尾巴

方俊傑說:「我進去工作時,已經過了最盛世的 90 年代,但我工作的 2000 年代,一期書都賣十萬本以上,都是賺大錢,但 90 年代更勁,可能是一期賣幾十萬本,所以我也沒資格品評全盛時期的《壹週刊》。我經歷的那個時期,公司仍然很犀利的,他們捨得使錢,會給你經費追求一些別的雜誌沒有的東西。」

「例如他們會搞年度頒獎禮,多一本書仔,十個得獎者,就影十套相。借衫、和攝影師商量、聯絡約人的工作量不說,兩個禮拜可能就要『爆』十幾二十輯硬照出來。當年沒甚麼 PhotoShop 和後期,例如你想要個光管陣,你就自己動手砌出來,講得難聽點,只是一本『八卦雜誌』喎,不是國際時裝雜誌,但它就容許你這樣做,你可以不斷挑戰高難度,可以『搵自己來搞』。團隊也有想進步的心,只要公司 afford 到,工作經費都算出手闊綽的。」

由記者和撰稿人再加上填詞人這個身份,轉折點在 2003 年。很多文化人會將一點視為香港文化史的拐點。那一年沙士襲港,張國榮和梅艷芳先後去世。

「03 年,張國榮自殺,我被急召回壹仔要做回顧特輯,那時突然感觸,覺得人好化學,覺得想做的事情就應該盡快做。填詞是我其中一件一直想做的事,就開始實行。(如何入行填詞?)我認識一些唱片公司的宣傳人員,但和樂壇的監製和音樂人其實沒有聯繫。於是我透過壹仔一個員工,再找到當時金牌唱片的朋友,最後找到雷頌德,說自己想填詞。於是他給我三首舊歌改寫新詞,我就寫了傳過去,之後就好像石沉大海,我也放下了這個念頭如常生活。印象中大概半年後,突然收到雷頌德電話,話歌詞寫得幾好,不如上來公司傾下,最後就跟雷頌德的製作公司簽了約。」

「林夕是神一樣的存在」

方俊傑成為填詞人,上面是雷頌德和「金牌經理人」黃柏高。談到他們,我們沒談音樂,而是談市場。雷頌德和黃柏高是怎樣的合作伙伴?

「他們是很懂計算的人。」方俊傑說:「他們好清晰一件事的方向性。我的工作是收 order,一首歌的歌詞我寫了,但老闆、歌手、監製可能都有意見,有意見我就再改,改到大家都冇意見。」他坦言:「100 首歌詞裡面,可能只有 10 首是寫到自己的東西,但多數不會上電台 plug。所以我最鍾意寫 side track。」

歌詞可以很藝術、很個人,也可以很「無我」,服務市場多於自己。就像在媒體寫專欄,自己想表達甚麼是一回事,但受眾的接受能力、公司和市場的各種制約,所有創作者一生都在一條搖搖板上翻雲覆雨。方俊傑自言是一個「工匠」。以一個工匠的身份去看,方俊傑「加入」樂壇的時候,樂壇是否已經(又)已死?

他不同意。

「我在 03 年開始填詞,那時樂壇又未講得上好差好差。當然跟我小時候聽音樂時的情況差好遠,但我又覺得我們年代的歌又不算是『唔喺度』,卡拉 OK 都會有人唱那個年代的歌,繼續有人聽。印象中,的確少了人講賣碟這回事,以前張學友一張大碟賣 40 萬張,現在當然不會有,但業界自然找到另一個方法去營運。好像 Paco 就搞演唱會、搞電影,都是另一種方法。去到後邊,銷量無法持續,已經沒有『唱片』,只有單曲,但每年其實都一樣有好多派台歌,量減少是真的,但我那個年代都有很多新填詞人入行。唱片業和歌曲是兩種單位來的。無人買唱片,不等於無人聽歌。 」

對於填詞界的幾座大山,例如林夕,對方俊傑是個怎樣的存在?很多年前,有上上一代填詞人批評這一代的詞人寫得不好,「如果東京不快樂」是甚麼意思?情況類似現在又談香港電影已死。又有人說林夕寫得太多,霸佔很多機會,導致填詞界沒甚麼新面孔,如何評價這種想法?

他說:「林夕和黃偉文,對我來說是神一樣的存在。至於說很多歌都是他們寫,這就是商業市場的運作。如果你寫的東西,水平高過別人,市場又接受,最後你擁有更多機會,是很合理的,不能怪罪他們。我自己第一次聽歌,都是因為被歌詞帶動到。我最喜歡的林夕作品是 Raidas 的《傳說》,現在重聽都覺得他很厲害很誇張。我是因為喜歡看林夕的歌詞,才會留心歌詞。」

「最後我都寫到很氣餒」

會聽外國音樂也關心香港音樂的人(或只是我自己),不久久就有一種異議,覺得代代填詞人都好,但音樂相比之下卻顯得失色,音樂性保守,有「詞大於曲」的傳統,方俊傑卻說自己本身就是「文字派」。

「詞大於曲,我覺得是合理的。」他說:「因為香港真是出了林夕和 Wyman 這些人,他們好到一個地步,吸引到很多街外人的注意力。他們的歌詞又好又多,整個市場就很注視歌詞,但如果說沒有他們兩位,就不會吸納到很多留意歌詞、但對音樂沒那麼講究的人去聽歌,市場就可能比現在更小。至少如果沒有他們,我可能也不會聽歌和寫詞。我以前聽黑膠唱片,有一陣經常在觀塘寶星戲院後面的唱片店買碟,我在回程的巴士上已經拆開,看那張歌詞紙,看完歌詞,對我來說已等於好像聽了整張大碟。」

但正是由於香港的流行歌詞寫得「太好」,我們對歌詞的「意識形態」是固化下來的。例如我們不再能接受「鳩歌」。

「例如以前有首《食軟雪糕》,被人狂鬧。大家都鬧裡面的歌詞不知所云。我心想,為何我們被洗了腦,認為歌詞一定要有起承轉合、有大道理?一首流行曲是否一定要這樣?很多歐美歌、韓文歌,一個字唱足七次,都是如此。所以我有少少同情《食軟雪糕》,它不是《再見二丁目》,從一個街角的鏡頭帶出很深的東西……有些歌純粹就是給你 un 來 un 去。」

「我曾寫過一首歌給側田,叫《三十日》。首先是側田寫了一首英文歌詞,他叫我翻譯。歌詞很簡單,我自己有點抗拒,因為我都被洗腦的,我從小的訓練令我認為,歌詞不是這樣的嘛。側田本來給我的內容,個 scale(規模)好像很細。最後我都照做,歌也 hit 了,其實我是一個工匠,我無信心將自己放到好大。」

「我現在想回來,當時機構也不會容許我放大作者風格,我們要做 hit song,有一定方程式的,例如要做情歌,情歌裡面又有一些命中率高的角度,例如受情傷、可憐人的控訴。或例如 hook line 要有 catchy 的 phrase,在市場上這些是緊要過歌詞整體寫得好不好。」

「最後我都寫到很氣餒,歌曲 hit 了當然開心,但我面皮又很薄,在網上有時看到一些評論說我寫來寫去都是這些東西、很庸俗。我會想,不完全是我的錯,工業是這樣的嘛,而且我有不庸俗的 side track,但沒人聽嘛。當打份工的話,你得到的金錢又未足以令你對一切都 OK,一首歌可以刪三四十次,但又 hit 了。究竟自己作為填詞人,存在有沒有意義?刪改的過程很痛苦,工業不需要理你感受,開始懷疑自己寫來為了甚麼。真心話,我個人都不是想自己寫的歌太 hit,如果一首歌好 hit,但自己不喜歡的,那也會痛苦。理想的話,我可能會想自己寫得開心,又有知音,流行度低一點也好。例如容祖兒有次開 side track 演唱會,唱了我的《去火星戀愛》,這不是派台歌,但很多歌迷想她唱,這些 moment 我就很開心。」

非創作人看創作人,總是因為「距離產生美」,而把創作人本身都浪漫化。實際上可能創作的歷程沒那麼刺激,甚至沉悶;要克苦,要有紀律。

唐君毅在《孔子與人格世界》一文談到藝術世界中的天才:

「……貝多芬在月光之下,靈感一至,馬上狂奔回來寫。耳聾以後,再聽見樂而作曲。這是天才音樂家的故事。文學藝術上靈感之來,都是超乎自覺的安排。立意要到一環境,如山間海邊,戀愛飲酒,去期待靈感之來臨,亦無一定之把握。」 

我們只是俗人而非天才,而且活在商業社會,很多時只能默默產出。如果生活太過狂放,反而會降低生產力。方俊傑說自己性格不好交際,也不好熱鬧,電話簿裡音樂人的電話號碼,應該不出五個。他表示,盧覓雪知道他性格如此「不娛樂圈」之後,亦嘖嘖稱奇。

陳冠希事件炸毀了狗仔隊?

更加廣義來說,香港的流行文化,今昔對比,是甚麼光景?

「我不認同香港人一定要支持香港明星,我覺得愛是不可能強迫。」他說:「香港人撐自己的出品當然是好事,但不能強迫的嘛,但現在好像變了口號。無論是戲又好、歌又好、人又好。如果你做得『中』,你不需要打這些旗號的,但現在好像不打這個就沒甚麼賣點。」

「香港一定有娛樂圈的,但生存得好不好就是另一個問題。以前娛樂圈人人出人頭地、榮華富貴,但其實很多行業都是。以前我們只是將『表演行業』抽出來推上神檯,現在跌下來,但作為工作機會也是存在,只是不會大富大貴。誰人定義明星?每個年代都有不同定義。像張國榮梅艷芳,行出來氣場就是不同的,他們親民但不是 down to earth。側田當時在香港也很紅的,但他不是高高在上的,不過是不是一定要像張國榮這樣才是明星呢。」

「假設香港流行文化的內涵沒有變,但影響力的確差好遠。現在可能我們可能是影響港九新界,如果說宣揚出去呢,好像是難的。自己去細味本地作品的話,我覺得內容分別不大的。例如現在重播《他來自江湖》,我記得小時候所有同學都在學周星馳。以前他影響台灣、大陸、甚至日本,現在我們當然沒有,但如果純粹講小學生中學生的話題,你也可以說『試當真』其實都好像是本地的周星馳。」

「影響外面變得困難,其實是大環境,很多事情都碎片化是真的。上一次我們的共同話題已經是《無間道》、《少林足球》,後來的《寒戰》已沒那麼厲害。如果連 TVB 都拿去做去二創和戲謔,就證明作品有跨界影響力。《他來自江湖》就玩了《英雄本色》,可以說是致敬。最大的電視台都玩喎,就證明威力。抄襲不同。例如電視劇抄襲《悠長假期》,是覺得當時大部份本地觀眾未看過,所以拿來用;但他用《英雄本色》是致敬,是知道觀眾大部份都看過那部電影。對上一次的全城效應應該是《無間道》。碎片化是因為接收通道多了很多,競爭性和以前完全不一樣。切身處地去想,我不討厭 TVB。就當我很喜歡 TVB,我看 Netflix 都看不完啦,你時間都不夠。以前說美劇有多好,入到來香港的都是有限數,現在我們是同時接收全球的作品。對向來接觸世界的觀眾,你本地製作的水平就算和對方平起平座,都要和很多作品一齊競爭。結構性改變就是這樣來的。」

這件事,方俊傑在《壹週刊》裡面觀察到的,好似也是映照整個世界的變化。他自言,環境好的時候,每一期雜誌出街,都會有人留意。做人物訪問,會有人討論,業內都會討論。到了後來銷量不行,「我好想制止(銷量)跌低過十萬。你封面做甚麼都好,書裡面送甚麼贈品,(銷量)都是山泥暴泄式下跌。」

「好後期大家覺得,周刊要變,後來有一個新部門去搞 app。不過我自己做了很多年,其實大家的工作模式都沒有甚麼改變。我有時想,市場還需要這些嗎?例如找狗仔隊跟明星,是否還需要?例如陳冠希事件,裡面沒有牽涉傳媒和狗仔隊的嘛。你做的新聞還能爆過陳冠希事件嗎?例如對上一次『安心事件』,都不涉及傳媒的,是監控畫面涉密嘛。」

「如果你手上有一單爆炸性新聞,你周刊一星期出一次,但你放下那事情可能五秒之後,那個明星已經自己在 IG 爆出來,或者在其他網媒之間已經通天,幫你轉發出來的 page 可能比你 original source 還爆。你影到王菲跟霆鋒拍拖已經好勁,但跟陳冠希相比又是甚麼?狗仔隊好貴的嘛。香港又已經『無娛樂圈』,怎樣維持?」

「如果你樂觀積極,你要鬥質素好,藝人歌精舞勁到極才生存到,這也不知道是好是壞。以前表演圈很多『邪魔外道』,好偏鋒的東西都可以生存到。這才是健康的生態,如果說這是一個提供娛樂的地方,以前娛樂圈『好玩好多』。」

他閒談起 Viu TV 搞全民造星,他認為是一個奇蹟。全世界的主流文化都是「解構明星文化」,但香港竟然又有人重新製造明星,又見追車粉絲、買廣告版跟偶像慶祝生日。在這個缺乏奇蹟的時代,其實也有一點漏網之魚。

(敢)教下一代做個好人嗎?

不一定是樂觀的人才能察看出奇跡。最怕是知道有光明的地方,心響往之,但身不能至。方俊傑自評十分悲觀,對一切。老子說,知人者智,自知者明,方俊傑認為自己悲觀,其實他只是過於了解自己。了解到工匠被工業夾了在中間,了解到香港被時代夾了在中間。用歌詞的方法來寫,便是沒有癢就不要搔,能夠睡的就不要醒。想不通的夜想孤燈,每一晚都折磨人。若果不知道、想不到、沒知覺,那該有多好?

「我們好像在這條隧道 ,但不知道在裡面哪一處。當我們在《屍殺列車》最後那條隧道,當它有出口,但出口有多遠、有多小,我真的不知道。我剛看了《球王比利與巴西》(Pelé),講 70 年代球王比利為獨裁政府背書,去踢世界盃為國增光,那個軍事獨裁政府到 80 年代才倒台。我看紀錄片的時候就覺得好簡單,十幾年啫,兩秒就倒台了,但當你設身處地自己在裡面捱,我不知道會不會改變,也不知何時改變。有生之年我看不看得到,我不知道。我欣賞樂觀積極的人,樂觀積極者相信要打拼才知道結果,要作戰到底,永不言敗,我是佩服,但我好像做不到。」

「我覺得自己在這裡死了……我無能為力,但又日日見到。日日看新聞,看到好抑鬱。我是利迷(利物浦支持者),以前利物浦贏波,我會好 high 的。他們就算贏多小型的賽事,我都會開心。這個維持了二、三十年。這幾年心情就不一樣了,利物浦上年贏了英超,最近就輸到仆街,我看著現在都沒有太大心情變化。在一片土地上生活,都應該有正常的情緒反應,但我現在連『開心』都做不到」。

「對於香港的事情,我不會說自己追求很偉大的事業,我只是說,食一餐鍾意的飯,覺得開心;飲一杯啤酒,覺得好爽,是很合理的享受吧?但現在就是沒辦法開心。很多事情經歷之後,腦裡好像有甚麼在壓抑自己的反應。可能你做一些事情肉體上好爽,但精神上都抑壓著自己,爽不到。在這裡可能 24 小時都維持這樣的情緒。最不幸的是,你被某件事拖垮了情緒,你用三幾日治好自己,但之後又馬上發生另一件事,你精神上疲於奔命,無法康復。」

雖然我懂,但我還是問,最困擾你的東西是甚麼?

「我不懂政治的,我不敢給任何意見。」他解釋:「我是看很簡單的人性,一些事情公平不公平而已。當你親眼看到一棍一棍打在手無寸鐵的人的頭上,但行兇者竟然多數無事,這不是我熟悉的世界啊。如果我從小到大認識的世界也是這樣,我今日可能也 OK,但不是這樣。這些事情在我小時候發生的話,兇手一定會有事被捕,但現在很多事沒有 follow up 啊。不講誰人賦予他們這個權力,但這個現象是存在。進一步來說,很多人閉上雙眼,說沒有這件事。」

那個傳說中的盛世,對我來說也是心響往之,身不能至。以前的香港是否好點?有多好?

方俊傑說:「打個比喻,六四,以前是各界一致譴責的,不會有人說坦克輾過去是正確的。我不明白,平民百姓支持這些事情是沒得益的,但不知何故,就是要撐。如果你自己都是屋邨出身,你兒子出來社會之後,上不到車、租不到樓,他們擺明是受害於這個年代,那是你的兒子,為甚麼你會支持這種環境?我成長的年代,幾衰都好,都有屋邨住。我出來工作的時候,5,000 元可以租到天后一個兩房單位。(係幾好喎)現在可以嗎?你的薪金沒有增加啊,你租到樓嗎?租到也沒錢食飯吧?對你沒影響,對你下一代都有影響,至少你要認識到這個問題存在,但為甚麼香港會有些人甚麼都說 yes 呢?」

方俊傑有一個女兒,未入學。他坦言,女兒未懂事,已對她有愧疚。「驚害咗個女。」

「以前住屋村,出身底層,都可以好好生活,最終能力爭上游。現在的問題是『沒方向』。你教下一代做叻人還是好人呢?你做叻人,你看 Cable(有線新聞),做得咁叻,不只無獎勵,還要受懲罰。做好人嗎?有沒有一個公正的制度保障你呢?你教下一代做正常人,有獨立思考、見義勇為,可能到頭來反害了他。」

「我那一代人,很多都覺得現在 OK 的,頂到的大有人在,是我性格特別負面吧。小時候,身邊好多朋友讀書好,都去了讀醫、讀法律、讀 BBA(工商管理學)。我沒他們叻,就去了寫東西,但看著他們名成利就,都覺得這是正確的。能者多得,你叻、你表現到,你得到多,是應該的;無咁叻的,都有得生存。我以為世界是這樣的。」

「現在,你好像只得一個方法(成功),無論做法官、做公務員、做各行各業,都只有那個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