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修例訂 DQ 標準 引入區議員宣誓 草案首讀二讀後交內會處理
政府將修例訂明 DQ 標準,有關條例《2021 年公職(參選及任職)(雜項修訂)條例草案》今天在立法會首讀二讀後,交予內務委員會處理,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曾國衞指,雖然修例涉多項條文,但根本原則是準確落實公職人員宣誓規定,履行港府憲制責任,貫徹「愛國者治港」,讓一國兩制「行穩致遠」。
曾國衞指,修例共涉六大範疇,包括訂明所謂擁護基本法、效忠特區,列明六項正面清單、9 項負面清單,引入區議員宣誓,明確宣誓要求、劃一監誓人安排、「完善」違誓處理機制等,違誓五年內禁參選。草案首、二讀後,會交內務委員會決定,是否成立法案委員會審議草案。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長曾國衞是在 2 月 23 日宣佈,擬修例明文規定立法會議員及區議員宣誓詳情,當時更在記者會點名四名區議員袁嘉蔚、梁晃維、鄭達鴻及岑敖暉曾在去年參選立法會選舉時被 DQ,「過去曾經被依法認定不符合擁護效忠,咁會失去區議員個資格」,相關修例草案不足一個月已首、二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