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要求餐飲處所 4 月底前換氣量須增至最少每小時 6 次
政府凌晨 1 時許公布,餐飲處所須在 4 月 30 日或之前遵守換氣量或空氣淨化設備的指定要求,並延續現行抗疫措施的社交距離要求至 3 月 31 日。
公告指,餐飲處所要在 4 月底前將其換氣量提升至最少每小時 6 次的水平,若未能做到,應安裝合適空氣淨化設備作為替代。
食物環境衞生署已委任相關工作小組的成員,向政府提出建議。小組主席由工程師學會會長源栢樑出任,成員來自公共衞生、工程、測量等專界別,將制訂具體指引。
另外,政府相關部門正與健身業界商討,鼓勵健身中心進一步加強防感染措施,包括限制處所內的顧客數目,以及研究安排員工更頻密做檢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