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中導演高志森於《大公報》訪問中聲稱,藝發局僅撥出數萬港元予由其監製的舞台劇《金鎖記》作昆明站演出。惟《立場》翻查藝發局文件發現該項目獲批 30 多萬港元。就疑「報細數」一事,《立場》今早曾向高志森查詢,未獲回覆。直到下午三時左右,高志森才自行發影片澄清,指受訪時身邊同事給予「唔完整資訊」,《金鎖記》獲批資助應為 30 萬,非幾萬元,就資料有誤「同《大公報》講聲唔好意思」

《立場》今日較早前曾報道高志森疑「報細數」一事。報道刊出後約兩小時後,高志森在Facebook 專頁發布影片,承認《金鎖記》撥款數字有誤。對於自己向媒體聲稱《金鎖記》昆明站演出只獲幾萬元,高志森稱是因受訪時「 喺身邊同事度得到唔完整資訊」。他澄清,兩年前就《金鎖記》昆明及重慶站共三場演出共獲得藝發局批出30萬資助,並稱「由於已經係兩年前,一時間資訊未夠準確,同《大公報》講聲唔好意思。」

對於三場演出獲批30萬資助,高志森似乎仍有不滿,稱「一個咁大型演出、兩站幾場都只係30萬資助」。他又引述《大公報》昨日報道,指控藝發局撥款數以百萬拍攝「黑暴電影」,而《金鎖記》只有30萬,「箇中對比,市民大眾心中有數」。

然而,《金鎖記》所屬的「交流計劃」資助,與發行《理大圍城》的影意志所申請的「年度資助」並非同類申請。影意志申請的「年度資助」是作團體日常營運用途,而非用作舉辦單一活動項目;至於《金鎖記》昆明及重慶站演出資助則屬「交流計劃」申請,多用作應付藝團或藝術家前往外地參與創作暨公開演出等。

《金鎖記》到兩個大陸城市巡演、共三場演出獲批30多萬。另一邊廂,同期獲批「文化交流計劃」資助的劇團「非常林奕華」,該團製作的舞台劇《聊齋》到大陸 11 城市進行公演與文化交流,也只是獲批45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