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 刺警案】被控刺警及暴動 24 歲男正申請法援 繼續還押候訊
去年 7 月 1 日,大批市民在港島各處聚集,期間一名警員在維園外被短刀刺中。被指涉案的男子當晚在機場被捕,遭控有意圖而傷人和暴動罪,還押至今逾 9 個月。案件今(18日)在區域法院提訊,由於男子仍在申請法援,法官李慶年應辯方要求押後案件至 6 月 8 日再訊。男子無保釋申請,需繼續還押。
被告黃鈞華(24 歲,工程師)被控有意圖而傷人罪和暴動罪。控罪指,黃於 2020 年 7 月 1 日,在香港高士威道 120 號皇仁書院外意圖使警員 25116 身體受嚴重傷害而非法及惡意傷害該警員;同日同地參與暴動。
黃鈞華今日身穿西裝應訊,精神良好。應訊期間,他不時望向旁聽席。由於他無保釋申請,需繼續還押,散庭後有不少旁聽人士向他揮手。
另外,被指同樣涉及刺警案的兩名學生被告,今日亦在區域法院應訊。控方擬將兩名學生的案件和黃鈞華的案件合併,但由於兩人仍在申請法援,案件同樣押後至 6 月 8 日再訊,二人獲准繼續保釋。
兩名被告為姓羅男生(17歲)及周霈霖(19歲)。兩人同被控一項暴動罪,羅被另控一項抗拒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罪;周則被控阻撓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罪。
控罪指,羅於 2020 年 7 月 1 日在皇仁書院外,抗拒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員 25116;周於同日同地故意阻撓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員 25116。兩人另被指於高士威道一帶與黃均華參與暴動。
案件編號:DCCC 210/2021、DCCC 189/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