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東區法院的小型法庭裡,旁聽席只有能容納十多人。長髮穿藍白間條上衣的母親、穿彩藍和白色綿質休閒服的表姐坐在後方的角落,教會的導師,剛升上大學認識的同學,就已把疫情而限制了旁聽人數的座席擠滿了。

律師的桌子反而顯得寂寥。一位身型壯碩,說話咬字清晰的男律師獨個兒坐前面,娃娃臉踩着平底皮鞋的律師女助手坐後面,女助手還用卡通公仔檔案夾收納文件。男律師桌前是一個厚厚的硬皮文件夾,裡面滿有照片,被告人當天途經的地點,都化成彩色打印相片放在裡面。

男被告人,是個十八歲的學生。他身型瘦削,頭髮過久沒有修剪,已經長得過了耳朵貼在頸上,掛在他身上的藍色西裝外套顯然尺碼過大,亦跟男孩的年歲不搭配,臉上配上一對金屬眼鏡。整個裝扮,都好像預告着青春過早流逝的事實。

開庭前,男律師靠近男孩的耳邊,神色凝重地跟他說了很多話。審訊了好一陣子,今天就是裁決的大日子,雖然,這宗案件在整個反修例運動裡,和大量類似的案件一樣,並沒有人記得起。

2019 年 11 月 11 日網民號召「大三罷」,早上西灣河發生槍擊事件。然而比這件轟動案子更早的清晨六時,同在西灣河一帶,這名男孩離開自己的家,在附近遇上警方,此後發生了甚麼事,各執一詞。

警方說,男孩遇上追捕後,逃走時,推跌一名由外傭攙扶的婆婆,婆婆跌倒受傷,亦在法庭上作證。其後男孩亦絆倒,被拘捕時掙扎,需要由兩名警員把他制服。男孩被告兩宗罪,分別是普通襲擊,及抗拒警務人員罪。

男孩一方呢,說自己離家上學時,坐在路旁休息,但看到警察追捕,基於當時新聞而感到懼怕而離開。在路上遇到婆婆和外傭,他嘗試穿過兩人中間,但不成功意外把婆婆推跌。他被捕後,指警察用棍打了他的頭部幾下,並用腳踩了他的頭。其後他到醫院驗傷,腦素描指他頭部有血腫。

警方還有證人指,男孩被捕時,曾大喊一些說話:「我冇嘢講,手足不要離棄我,救我!」然而男孩一方則否認他當時有說過這句話。

如果時空像一條流動的長河,法庭審訊就像從一條河裡舀一杯水,再把那杯水放進顯微鏡下放大再放大,驗視裡面有沒有異樣的結構。

2019 年的 11 月 11 日之前,社會已經歷數個月反修例運動,那個清晨的社會氣氛,如何影響一個當時只有 17 歲男孩,與出手拘捕的警方的心態的社會脈絡,那些宏觀因素,在審訊之中,都被排除在外。

法庭只會檢視那個清晨,發生於那幾條街的人和事。裁判官認為,出庭作供的幾位警員,和那位出庭示範自己當時如何被推跌的婆婆,都是誠實可靠的證人,他們的作供並沒有不吻合之處。相反,對於被告的辯解,裁判官認為不可信不可靠。

無論是被告人為何離家一會兒就要坐下來休息,到如果他不犯法為何要逃跑,到撞跌婆婆後為何不即場道歉,裁判官認為這些都是借口。至於男孩頭部傷勢,由於男孩在拘捕後沒有在口供中提及,裁判官認為是被告拒捕時掙扎導致,或他自己跌倒受傷引致的。

裁判官說話語氣柔弱,但聽到這裡,即使「罪成」兩個字未曾從法官的口裡吐出,被告的身體語言已經不同了。他弓着身子,此時西裝外套更顯巨型,過長的手袖下他瘦小的雙手緊握着,有一刻,他把身子倚後,整個人靠在鮮紅色的辦公室座椅上,頭微仰。

判決前,保安輕聲喊:「起身」。男孩站起來,雙手交疊。「兩項罪名成立」,旁聽席和律師團都意識到發生在眼前的事實。

辯方律師立刻進行「求情」程序。

「就在審訊開始六天之前,被告的父親在交通工具上中風暈倒,於醫院及療養院留醫了幾個月,現在雖然回到家裡,但說話和自理能力也受影響,要坐輪椅出入。全家就是靠母親一萬餘元的兼職收入支撐着。法官閣下,我呈上醫院報告。」

「我知道關於其父親情況,在求情時未必有用,但我謙卑的陳詞是,遭逢巨變之後,被告人體會到(被撞跌的)周婆婆及家人的經歷。我呈上被告母親的求情信,他經歷了這一次之後,成熟咗好多,亦學會照顧家人,往後他定必謹慎。」

此時,旁聽席的母親,開始用紙巾拭淚,更曾拉開口罩抹淚。這位母親年輕,長髮,身型瘦削,穿着少女風的襯衣。旁邊穿休閒衣的女孩,正是和男孩同住,正在大學修讀醫科的表姐。表姐看到姑媽情緒激動,有點不知所措,伸出年幼的手,隔着一個防疫被封條了的空座位,用手微微拍着姑姐的肩膊,以示安慰。

辯方律師指出:「法官閣下,雖然當日有其他示威事件,但那天早上那個地點附近,沒有示威事件,而且事件裡,被告人的衝動行為,和他本質不同。我們或可當作係一件獨立的事件來看。」

「辯方謙卑的陳詞是認為,2019 年的他,和今日的他,已經有很大的分別。希望法庭會考慮判處社會服務令,對他寬大處理。」

裁判官一直在抄寫筆記,在這階段沒有承諾任何懲處形式。判刑前,裁判官按程序把被告人還押,期間拿取不同的報告。

散庭前,裁判官跟控方律師代表說:「控方,你會認為這是一宗和社會事件有關的案件?(控方律師點頭同意),那要預先讓我知道你們有甚麼考慮。」

案件押後至 4 月初判刑。

外判保安從喉嚨深處喊出一聲:「Court!」男孩已經步進了犯人欄。此時一名欄內的胖警員,跟男孩母親說了一些話。母親完全不知道如何應對,從手袋裡挖出一個漲滿了的銀包,遞進欄內交給被告,被告接過再從中掏出自己的身份證,分別前,趕及把銀包交還給母親保管。此時,兒子已經消失在銀前,遺下胖警員,告訴家屬如何到法院樓下去辨理還押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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