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1 白衣人暴動案】控辯雙方花逾一小時處理文件 法官一度遭反鎖未能步入法庭
7.21 元朗白衣人暴動案今(22日)在區域法院踏入第 20 日聆訊。審訊定於早上 11 時開始,惟控辯雙方花費逾一個小時處理進一步承認事實等文件,最終於中午 12 時 15 分才開庭。六名受審被告只得首被告王志榮代表律師有中段陳詞,法官葉佐文稱需時先消化其書面陳詞,故押後下午再審。
控辯雙方今早花費 1 小時 15 分鐘以核對和簽署新增的進一步承認事實,以及早前因應法官要求而修改的開審陳詞和承認事實。審訊準備開始時,書記理應先叩門提醒大家法官將列席,然後開門讓法官步入法官席。惟今早書記叩門後無法開門,數度轉度門柄,法官葉佐文一度遭反鎖在內,需要其他人上前協助門開。
根據控辯雙方進一步承認事實,2019 年 8 月 8 日,警方到第6被告吳偉南的住所,但吳不在住所。同年 9 月5日,警方再到吳偉南的住所,吳仍然不在,警方留下紙條要求吳聯絡警方。
2019年 9 月 11 日,吳偉南代表律師致函告訴警方可於 9 月 17 日與警方會面。9 月 17 日吳偉南在律師陪同下到警署,當日在警署被拘捕及出席列人手續。
本案涉及 8 名被告,分別為王志榮(54 歲,運輸公司東主)、黃英傑(48 歲,工程公司東主)、 林觀良(48 歲,商人)、林啟明(43 歲,商人)、鄧懷琛(60 歲,燒烤場東主)、「飛天南」吳偉南(57 歲)、鄧英斌(61 歲)及蔡立基(40 歲,機械技工)。當中被告林觀良和林啟明已認罪,餘下 6 名被告則不認罪受審。
案件編號:DCCC888/2019、DCCC11/2020 、DCCC 734/2020(已合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