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5 黃大仙】34 歲包裝設計師認暴動 判囚 3 年 9 個月
前年 8 月 5 日,有市民發起全港「三罷」及七區集會,其中在黃大仙有大批人霸佔龍翔道,以雜物堵路。現年 34 歲包裝設計師李澤霖被指企圖衝破警方防線,向警方投擲頭盔及揮動雨傘,他於上周四 ( 18 日) 案件開審前承認一項暴動罪。法官陳廣池今 (22 日) 判刑時,於庭上用不少篇幅覆述被告親友撰寫的求情信,並指「一個人犯事,並唔係一個人當,而係整個家庭,所有深愛犯案者的人都要承擔」,考慮到被告就其行為悔疚致歉,最終判處被告入獄 45 個月,即 3 年 9 個月。
被告離開被告欄前向親友揮手道別,有親友向他高喊「照顧好自己、撐住呀、加油」等。
法官表示,本案較 2016 年同類案件而言,暴動程度更深更廣,又指 2019 年的暴動事件至少對香港而言是史無前例。他於考慮上訴庭相關判刑考慮因素、案情、被告犯罪行為等後,決定以 66 個月為量刑起點。雖然被告並非一早認罪,但法官指決定從輕發落,扣減四分一刑期,即減刑 16.5 個月,相信被告於家人及親友的強大支持下,會重新做一個奉公守法的人,酌情再減刑至判囚 45 個月。
被告李澤霖(34歲,包裝設計師)被控於 2019 年 8 月 5 日,在黃大仙龍翔道與其他身分不明的人士參與暴動。被捕後,警方在被告身上搜出黑色頭盔、黑色背囊、兩包紗布、10 張不黏傷口貼布、一對黑色手套及一個黑色口罩等物。
案情指,當晚的黃大仙廣場集會,獲警方發不反對通知書,約 300 名示威者下午 3 時衝出龍翔道,利用鐵馬、膠帶等物品霸佔龍翔道東、西行線,路面上有燃燒中的垃圾桶。警方其後到正德街掃蕩清場,並在示威者 20 米距離外設防線。有戴了口罩、面罩及頭盔的示威者不肯離開,繼續霸佔馬路。期間有人以粗言穢語罵警方,並衝向警方防線投擲雨傘、頭盔及其他硬物,亦有人以彈叉襲擊警員。
被告李澤霖當時身穿黑色 T 恤,佩戴口罩及背著黑色背囊,他曾向警察投擲黃色頭盔,又不斷揮動黃色長雨傘。警方向示威者發射催淚彈後,被告撿起催淚彈試圖擲向警方,多名警員隨即上前制服他。被告被捕時因掙扎導致面部及手腳受傷,警誡下保持緘默。
案件編號:DCCC 933/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