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前議員區諾軒被指於 2019 年 7 月 7 日旺角衝突期間,以咪高峰「鑿」警員關志豪長盾,以及用大聲公大聲叫囂,令警察公共關係科警司高振邦耳朵痛楚,區諾軒早前被裁定兩項襲警罪成,裁判官梁嘉琪判處他140 小時社會服務令,律政司不服判刑過輕,向裁判官提覆核但遭駁回。律政司其後向高院上訴庭申請覆核,今由高院首席法官潘兆初、上訴庭法官彭偉昌及原訟庭法官彭寶琴處理,三人聽罷雙方陳詞後,改判區諾軒入獄 9 星期,稍後將頒布書面判詞。

開庭前,一名年長的女親友於旁聽席向被告欄中的區諾軒作出心形手勢。聆訊期間,區諾軒不時抄寫筆記,神情略顯憔悴。

申請人為律政司司長,答辯人則為區諾軒,他現因民主派初選案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並被拒保釋,正遭還押候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