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廣華醫院內藏鎚、萬用刀 精神分裂青年判囚 9 個月 官:其實無人欠你㗎
網民前年 10 月 27 日在尖沙咀發起「追究警暴、連繫穆斯林」集會,同晚防暴警涉嫌闖入醫院範圍「追犯」,及後拘捕一名患有焦慮、精神分裂及幻聽的青年,並搜出鎚及萬用刀等物品。他早前承認管有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罪,還押至今午( 23 日)判刑。九龍城裁判法院主任裁判官嚴舜儀指「其實無人欠你㗎!」,但被告辜負了為他操心的人,考慮到案發地點在醫院,有別於破壞一般商店,須判處具阻嚇性刑罰,終判囚 9 個月。
辯方求情指被告有悔意 望官考慮非監禁刑罰
法庭早前為被告索取一系列報告,以供量刑參考。辯方今解釋,由於被告還押初期未能服藥,精神狀況在索取感化及社會服務令報告期間一度惡化,或影響最終結果。
辯方續指,精神科報告透露,雖然被告患有精神分裂等病症,但不需要接受住院式治療。此外,他因體能及精神問題,不適合判入勞教或更生中心。至於青少年犯罪評審委員會報告,辯方強調被告有悔意,明白自己做錯。
辯方指出,被告不僅沒有隱瞞,更主動承認曾於前年吸食大麻,現已成功戒毒,明白判刑選項受相關報告限制,但重申被告當日進入醫院後沒意圖作出破壞,加上他案發時剛剛成年,望法庭可進一步索取非監禁式刑罰報告,或採納較低的量刑起點。
裁判官判刑時指,被告自小確診對立反抗症、過度活躍症及專注力失調,因家長無力管教,先後兩次獲頒保護令直至成年,好讓他學習、認識及珍惜自己,同時明白自己的身份和責任,不能肆意妄為。
對於相關報告的結果,裁判官坦言感到失望,稱「其實無人欠你㗎!」,但被告卻辜負了為他操心的人,又指他前年吸食大麻,繼而犯下本案被捕,理應有所反省,但他不單沒這樣做,更於去年初被醫生發現再度吸食大麻,因此誘發精神紊亂,可見開放式輔導已不奏效。
官:被告針對醫院 案情有別於破壞商店
裁判官強調本案案情嚴重,有別於破壞一般商店,而是針對救死扶傷的醫院,一旦院內設施被破壞,不單止造成經濟損失,更必然會影響患者,對輪候急症的病人造成不可估計的風險,故須判以具阻嚇性的刑罰。
裁判官遂以 15 個月監禁為量刑起點,考慮到被告認罪及其精神狀況酌量減刑,總刑期為 9 個月,並告誡他好好處理自己的精神問題,切勿濫用藥物。
現年 19 歲的被告陳澤勝被控於 2019 年 10 月 27 日在廣華醫院內,保管或控制一支尖銳的遠足杖、一把鎚子,以及一把萬用刀連鉗,意圖在無合法辯解下使用,或導致他人使用上述物品,摧毀或損壞屬於另一人的財產。
案情指,當晚防暴警進入廣華醫院照料受傷警員,其間接報有人在醫院正門門外破壞閉路電視,遂趕至正門了解。其後警員在醫院範圍內搜查,發現被告坐在一個洗手盆側,並從其背囊中搜出涉案物品。
案件編號:KCCC2390/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