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1 元朗白衣人暴動案今(23 日)在區域法院踏入第 21 日聆訊。六被告日前被裁定表面證供成立,綽號「飛天南」的第六被告吳偉南出庭作供。他稱,當晚先到涼茶舖和甜品店飲涼茶、吃燉蛋,為女兒買燉蛋外賣後便駕車回家,途中見到大批穿不同顏色上衣人士,在元朗西鐵站 J 出口外叫囂,又見救護車,以為發生交通意外。

「飛天南」指,下車後有人告訴他「呢班人要入嚟拆祠堂」,擔心外來的人會損毀村財產和傷害村民,便上前「叫外來人士離開」,勸村民返回村,因為「唔想雙方鬧交起衝突」。但外來人士用身體壓向他,並指有人持長雨傘和棍狀物品。

第六被告「飛天南」吳偉南宣誓時,讀出「本人全名謹以至誠」,經提醒後才將「全名」改為自己的姓名。被問到案發時的年紀,吳回答「37 歲」,其代表大律師聞言驚訝「吓?案發時喎!」,吳才澄清是 5 7歲,大律師表示「37 歲明顯唔係你年紀,你唔駛緊張」。

稱當晚到元朗飲涼茶、買燉蛋

吳偉南自辯時供稱,案發時他受聘於路政署路政維修外判商,主要擔任夜更司機和雜務,由晚上 8 時工作至翌日早上 6 時。他自稱曾居住於元朗英龍圍蔡屋村,由蔡屋村步行不用 1 分鐘便會到英龍圍。但他於 38 歲便搬了出去,現時居住錦田。吳透露,他從小在蔡頭村長大,與其他村的村民關係融洽,即使已搬走,每週都會返回蔡頭村 3 至 4 次「同村民傾下偈」。

吳偉南稱,2019 年 7 月 21 日早上6時,他下班吃早餐後便回家補眠,直到晚上 9 時起床,梳洗後便駕車去元朗鳳群街「安順堂」涼茶舖飲涼茶。吳透露,他每週會到涼茶舖飲涼茶 2 至 3 次,他亦和涼茶舖老闆「兩公婆」熟悉。當晚除了飲涼茶,他亦叫了附近茶餐廳外賣,送到涼茶舖內吃飯。

約晚上 11 時,吳偉南打算離開涼茶舖,到後一條街的「蘇記流心燉蛋專門店」食燉蛋,他稱一週會吃 1 至 2 次燉蛋。他離開時曾邀請涼茶舖「兩公婆」一齊去,但二人拒絕,表示要「收舖返屋企」。吳偉南指自己到了燉蛋店後,拍下餐牌問他的兩個女兒要不要外賣;吳的代表律師呈交吳偉南的電話訊息記錄。至晚上 11 時 45 分,吳離開燉蛋店,提著外賣返回車上,駕車回錦田的住所。

步行到英龍圍 稱沒有與村民約好

吳偉南表示,回家路線必經元朗西鐵站。當他駛至朗日路時,因交通燈而停車,他見到前方的英龍圍牌坊有救護車和好多人,「以為係交通意外」。他稱,不知道當時發生什麼事,亦不知西鐵站發生了事情。

吳偉南直駛往朗和路,打算回家,但見到有很多不同顏色衣著的人士在西鐵站 J 出口叫囂,另一邊的英龍圍則有村民和老人家聚集。吳偉南稱不知道發生什麼事,「見好多人擔心村嘅人發生咗意外」。吳偉南遂將車停泊在大圍村村口,步行到英龍圍牌坊,他稱當時為凌晨 12 時左右。

吳續表示,當晚沒有與第五被告鄧懷琛或其他村民相約到英龍圍。他稱知道鄧懷琛是村民,但不知道是哪一條村,並稱若在街上與鄧懷琛相遇,他不會打招呼。

聞「外來人士」要拆祠堂 吳:唔想起衝突

辯方播放片段,吳偉南憶述當晚情況。吳偉南指,當晚他到英龍圍牌坊,見到「Kitty 姨」,Kitty 向他表示「呢班人要入嚟拆祠堂」。辯方問吳偉南相不相信 Kitty 的說話,吳稱「信!」

吳偉南表示,之前無見過這麼多人聚集,擔心外來的人會損毀村財產和傷害村民,他便上前叫外來人士離開。吳表示有 10 多個村民在牌坊聚集,但外來人士「多一倍有多」。吳指外來人士壓迫其身體,又有人持長雨傘和棍狀硬物。

吳稱自己多次叫人離開,又勸村民返回村,因為「唔想雙方鬧交起衝突」。片段見到吳曾經撥手並叫「走呀」,辯方亦指出畫面可見有一排人在吳面前舉起雙手。吳亦曾經向左移,他解釋因為左邊有一個 90多歲的老人家。

審訊下午再續。

本案涉及 8 名被告,分別為王志榮(54 歲,運輸公司東主)、黃英傑(48 歲,工程公司東主)、 林觀良(48 歲,商人)、林啟明(43 歲,商人)、鄧懷琛(60 歲,燒烤場東主)、「飛天南」吳偉南(57 歲)、鄧英斌(61 歲)及蔡立基(40 歲,機械技工)。當中被告林觀良和林啟明已認罪,餘下 6 名被告則不認罪受審。

案件編號:DCCC888/2019、DCCC11/2020 、DCCC 734/2020(已合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