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徐毅興】

香港住宅用地只佔 7%,人口密度如此高的環境下,近幾屆政府都強調要覓地建屋,興建公營房屋的「版圖」最近更擬擴展至流浮山,規劃 2030 年後有 4,000 個單位在天華路一帶建成,當中涉及綠化地帶改劃。一直以來,保育與城市發展是否對立,答案言人人殊,最重要其實是如何從中取得平衡。撇除長遠而極具爭議的明日大嶼外,可見將來,香港的房屋發展主要集中在新界近邊境一帶範圍,平衡保育與發展是必須面對的課題,政府未來應加強與持分者合作,參考成功個案,才能達致「保育與發展」共融的雙贏局面。

發展局局長黃偉綸日前在立法會指出,政府發展新界土地時需要視乎土地面積、基建配套及生態等,零散土地發展於本港不適用,而濕地緩衝區(Wetland Buffer Area 簡稱WBA)不是不可發展,部份可低密度發展,而政府於不影響生態下會考慮加高發展密度。不過,政府是否說到做到?

政府劃定「濕地保育區」(Wetland Conservation Area,簡稱 WCA) 和「濕地緩衝區」(Wetland Buffer Area,簡稱 WBA),以保護濕地。在城規會規劃指引下,一般而言,WCA 內絕少容許發展;而沿 WCA 向外劃出 500 米的 WBA 範圍,其實可申請發展,但需呈交環境影響評估,證明能透過緩減措施,減低新發展對濕地的影響。70 年代的錦繡花園及 90 年代加州花園,正正建於 WBA,但至今全港佔地 1,200 公頃的 WBA 暫只有少於一半已作住宅發展及工業用地等用途。

事實上,部分濕地緩衝區土地一直缺乏規劃,當中有些淪為貨櫃場、貨車場或倉庫,難言具有環境及生態保育作用。近年在濕地緩衝區的發展項目雖有融合保育元素的例子,但仍只維持較低密度發展,黃偉綸如真的決心加高發展密度,會否有較完整的相關措施或政策出台,以放寬地積比去釋放更大發展潛力,作為回應中央近日對香港房屋問題的熱切關注?大家拭目以待。

回想當年財政司司長陳茂波任職發展局局長時,曾在網誌指出,保育和發展並非零和遊戲。政府其實不一定要設定「發展郊野公園 VS 填海搞明日大嶼」的二揀一困局,土地發展及環境保育並非魚與熊掌不可兼得,很多時只是視乎政府是否願意投放資源及時間做好規劃,找出最好平衡點。

無論如何,與其糾纏於二元對立,不如合力想辦法將大自然與附近住宅區加強配合,在各持分者好好溝通下,做到保育與發展相軌並行,這才是可持續的發展保育之道。

 

作者簡介:任職跨國企業的八十後工程師。雖然經常外訪,但仍然相當關心香港發展,對城市規劃、舊區重建猶感興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