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員被控不斷電話滋擾女警受審 辯方:致電時已調校至轉駁功能 煩擾非來電造成
去年 5 月,網上流傳一張便衣警員在地鐵看 WhatsApp 群組的相片,有兩名女警的電話號碼曝光。三名男女被指不斷打電話滋擾該兩女警,遭控不斷打電話罪,其中兩人認罪後被判感化,餘下不認罪的 32 歲文員今(24日)於東區裁判法院受審。辯方指被告致電時,女警已調校至來電轉駁功能,故不能指有關煩擾由該來電造成,女警不同意;兩名控方證人在盤問下承認沒有接聽涉案來電。裁判官王證瑜裁定表證成立,案件明日結案陳詞。
被告吳啟鑫(32歲)報稱文員,兩名事主分別為蕭姓女高級警員 56170 及岑姓女警長 55519 。控罪指,被告於去年 5 月 27 日在無合理因由下不斷打電話,對兩人造成騷擾。
任職港島區電腦組的岑姓女警長供稱,當日收到消息指有人參與堵路阻礙市民返工,警方以 WhatsApp 通訊群組,將港島區交通及路面資訊發放給當值同事。她指當日早上約 8 時 30 分收到電話滋擾,來電「唔出聲或講粗口」。其後發現自己的電話號碼被人上載至連登討論區,於是在早上約 9 時封鎖電話簿內沒有紀錄的來電。
岑續稱,電話仍不斷有訊息顯示封鎖的來電數目,令她情緒受壓,需加倍集中精神工作,亦延遲將最新交通情況發放給群組內工作的同事。
辯方盤問指,控方指稱由被告手機號碼打出的電話,根據資料最早為 9 時 54 分,被告致電時女警已調校至來電轉駁功能,故不能指有關煩擾由該來電造成;岑不同意,指看到訊息提示紀錄都感困擾。她承認不會查看每個封鎖電話,但每隔 15 分鐘便看到攔截訊息。直至今日出庭作供,看到通話紀錄,才得悉被告的電話號碼。
現任港島總區情報組一隊蕭姓女高級警員則供稱,當日早上約 8 時 50 分開始接獲不明來電,但她從不接聽電話簿以外的來電。在辯方盤問時,蕭承認未接聽不明來電,稱「一個都冇接」。
裁判官下午裁定案件表證成立,被告不自辯並不傳召辯方證人;案件明日結案陳詞。
案件編號:ESCC247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