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大衝突】認匿路軌藏剪鉗 測量員原還押今准保釋 官:相信有反省 但不排除判監
前年 11 月圍困理大,附近多區爆發激烈衝突,其間一名 27 歲測量員被指藏身在港鐵旺角東至紅磡站路軌中的明渠內,身上有剪鉗等工具。他早前承認「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並意圖作非法用途使用」罪,原訂還押至今( 24 日)在九龍城法院判刑,惟其社會服務令報告仍未備妥,裁判官鄭念慈遂將判刑押後至下月 9 日,考慮到被告已還押兩星期,相信有一定反省,決定批准他保釋,但強調此舉不等於會判非監禁式刑罰,希望他「唔好有呢個錯誤嘅期望」。
辯方大律師陳熙民表示,一般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需時兩星期,惟被告的報告至今仍未備妥,故希望法庭下令優先處理,並批准他在再次押後期間擔保外出。
不過,裁判官認為「個現實就係依家都未有(報告)吖嘛」,故縱使他要求署方優先處理該報告,相信亦未能在短短數天內完成,遂下令押後本案至 4 月 9 日,以待報告結果出爐後,再作最終判刑。
裁判官又指,雖然被告過往有數次不類同案底,「始終唔係小兒科」,故不排除會判監。裁判官稱,由於本案須再次押後,加上被告在羈押期間有所反省,故批准其保釋,但強調此舉不等於會判處非監禁式刑罰,希望他「唔好有呢個錯誤嘅期望」。
被告李浩維( 27 歲,地盤測量員)被控在2019 年 11 月 18日,在港鐵東鐵綫旺角東站至紅磡站之間、路軌中的明渠,管有一把 21 厘米長的黃色剪鉗。李保釋期間不得離開香港,守每晚宵禁及定期往警署報到。
案情指,2019 年 11 月 17 日,警方呼籲留守理大校園人士離開,承諾不會即時拘捕,只會登記身份資料。同月 18 日,警方派員到路軌巡查,查看有沒有人從理大校園離開,未幾發現身穿深灰色褲、戴上黑色面罩及手套的被告躺在明渠上,並在他身上搜出涉案剪鉗、剪刀、望遠鏡、生理鹽水等物品。
被告表示,當日離開理大後步行到路軌,但拒絕透露何時進入理大以及如何進入路軌。
案件編號:KCCC821/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