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玉玲:我不認罪
今天,西九龍法院法庭上,蔡玉玲鏗鏘地說了兩遍:「我不認罪。」
蔡玉玲說「我不認罪」,非「我唔認罪」。
蔡玉玲是廣播人,她知道「不」與「唔」的分別。
「唔」字,難發聲,聽不清楚、不夠肯定。
「不認罪」比「唔認罪」響亮、鏗鏘、有力、堅定、明亮。
隔着延伸法庭的屏幕,我看不清楚蔡玉玲的眼神與面容。
但是,兩句「我不認罪」,明明白白,響徹法庭門外玻璃幕牆裏陽光燦爛的公眾席。
我聽到了「我不認罪」背後,蔡玉玲的決心、鬥志;她不屈、無畏、無怨、無悔。
法庭上,播出了《鏗鏘集》〈7.21 誰主真相〉全套。也許,這是法庭審案時,第一次播出全集新聞紀錄片。
法庭內外,一起經典重溫。我們看到了,白衣人一早聚眾;看到了,一早有便衣警察目睹一切。這一集,有力地列舉了警鄉勾結的疑點、放生鄉黑的疑問,記錄了記者鍥而不捨的追尋。這些關鍵,當權者不理會,卻去告一個記者車牌查冊。
這件案,控辯雙方,不用傳召證人,因為案情簡單。
這件案,蔡玉玲不自辯,因為光明磊落,無事可辯,只需昂首說聲:「我不認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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