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婆婆被控襲高院保安 稱未閱畢文件准押後5.11開審 王:徹底公民抗命
經常出現在示威現場的「王婆婆」王鳳瑤被指於 2019 年 1 月高等法院地下襲擊保安員,事隔一年多後被控一項普通襲擊罪。案件原定今(25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開審,惟沒有律師代表的王婆婆表示「我精神唔係好好」,未能詳閱控方多達 60 頁的文件及光碟內容,另外亦需時搜集辯方證據和證人,故申請押後審訊。
裁判官鄭紀航及主任裁判官羅德泉均建議王申請當值律師服務,但王指她未能出示資產證明,遭主任裁判官羅德泉直斥「我唔想浪費時間!我用『浪費』呢個字黎形容」,稱王所述資訊並非正確,問她是否需要前往位於法院大樓內的當值律師事務處查詢。惟王又稱對此處律師有所顧慮,被主任裁判官再斥「夠啦下,我話你知忍耐嘅話係有底線」,再次建議她在休庭期間前往查詢,再仔細考慮。主任裁判官最終批准押後案件至 5 月 11 日審訊。
王婆婆今帶同英國國旗及旗桿到庭,並在庭外揮動旗幟,笑言「唔知以後仲有無機會」。揮旗後,王婆婆哽咽落淚稱「會徹底公民抗命,唔請律師、唔答辯、唔求情」,又指「唔要官派律師,法庭保安同警察蛇鼠一窩」,「而家上訴都冇用一定輸」。
未讀畢控方所有文件及光碟
王婆婆今早向裁判官鄭紀航表示,「我精神唔係好好,好多長期病患,血壓好高好高降唔到,警方畀咗成 60 頁紙,好多密密麻麻,我睇唔到咁多。」被裁判官問到「今日睇得完?」,王隨即回應「今日唔可能睇得完」,又指昨日一夜未眠,於居住的酒店大堂準備本案。王續指,「我對法律唔了解,好難記得入腦,要長啲時間」。
王又稱「好多光碟睇唔到,諗咗好多辦法都睇唔到」,指酒店內沒有光碟機,公共圖書館沒有開放,身邊亦沒有朋友協助。裁判官則表示,控方的責任是將所有文件交給她,但查閱光碟須由她親自張羅。裁判官稱「唔係話冇辦法」,指王首兩次提堂均有律師代表,建議她聘請私人律師或尋求當值律師服務。今天沒有律師代表的王則稱,「靠自信以為自己搞得掂,但係畀法律程序搞到好頭痛」,加上沒法證明資產,因此沒有選擇當值律師服務。
稱記錄文件被內地國安沒收 需時找辯方證人
至於答辯,王表示本案發生於兩年多前,「好多野都記唔起,記錄嘅文件好多都喺大陸畀國安收咗」,對聲稱遇襲的保安沒有印象,從來沒有見過她,希望可再觀看全部光碟才決定答辯。另外,王指「仲有好多野需要辯護,我知道我係完全冇做過」,因此想要更多時間尋找辯方證人。
王婆婆在庭上稱「我覺得警方同高等法院保安會有偏幫,希望有個獨立調查委員會」,裁判官聞言即指「呢個唔係我可以協助到你」,並坦言「請王女士慎重考慮搵律師幫助」。王則指「其實有律師話幫忙,但佢哋好忙好忙」,裁判官續言「你話唔想麻煩人係你嘅選擇」,逐將王轉到主任裁判官羅德泉席前安排審訊的日子。
主任裁判官斥浪費時間 「忍耐有底線」
王在主任裁判官羅德泉席前再次表示因資產問題,未能使用當值律師服務。但主任裁判官指出該服務只須入息證明,而非資產證明,直言「唔好自己估人哋係點樣,自己查清楚先」。王及後稱「我好勤力咁咪法律同控方文件,但係我唔記得,身體唔好」,希望將案件押後 3 個月。主任裁判官立即反駁「記憶力衰退嘅話,記憶力 3 個月之後唔會變好,呢個係大家嘅常識」,並問王是否需時到法院大樓內的當值律師辦事處查詢。
王回應稱,「我最近幾次被捕,要求見律師,好多(警方提供的)律師嘅辦事處都係大陸」,故擔心此處律師亦如是。主任裁判官直斥「我唔想浪費時間!我用『浪費』呢個字黎形容」,指若王對該服務有興趣,會讓她先前往查詢,她無須在此自行想像。惟王又指「我唔識佢哋,我知我嘅性格......」,主任裁判官喝止稱「夠啦下,我話你知忍耐嘅話係有底線」,強調王所述的資訊並非正確,並指庭內仍有大量案件需要處理,並將本案排到最後,讓王慢慢考慮。
被告王鳳瑤(64 歲)被控於 2019 年 1 月 22 日,在高等法院大樓地下大堂襲擊胡婉鴻。甫開庭,王婆婆即表示「聽得唔係太清楚」,故須佩戴由法庭提供的助聽器。
案件編號:ESCC2490/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