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指組織或參與初選,而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的 47 名民主派人士中,吳政亨及林卓廷今(25日)再度行使其 8 日申請覆核保釋權利,申請並同由《國安法》指定法官、總裁判官蘇惠德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處理。兩人均庭上決定撤回申請,但繼續保留其 8 日申請保釋覆核權利。

林卓廷在庭上指,因需多點時間準備覆核,故撤回申請、需繼續還押,惟繼續保留其 8 日申請保釋覆核權利。

吳政亨則冀望能先與律師商討再決定,蘇惠德故押後聆訊,讓他先致電商討。吳政亨表示,與律師商談後,決定撤回申請,惟繼續保留其8日申請保釋覆核權利。

兩人繼續還押,並將於 3 月 31 日,再到西九龍裁判法院提訊,期間仍有權直接向高等法院申請保釋。

案件編號:WKCC813/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