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棉風波繼續發酵,陳奕迅、Angelababy、彭于晏、王一博等多名藝人宣佈終止代言捲入風波的品牌,藝人會否被視為違約、是否需要賠償備受關注。內地媒體「觀察者網」引述內地律師解釋,藝人可引用《民法典》中「不得濫用民事權利損害國家利益」規定解約,不必賠償;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亦在微博轉發,一及「法律博主」的短片,指在「D&G 辱華」事件後,雙方大多會設定「劣迹條款」,其中一方出現「政治錯誤」等問題,另一方可單方面解約。

觀察者網引述上海律師協會民事業務研究委員會副主任田思遠表示,今次風波藝人單方面解約是否要賠償,要考慮合約具體條文,但藝人一般會要求品牌不得違反中國法律規定、不辱華,或者涉及「台獨」、「港獨」、「疆獨」及「藏獨」等有損國家利益的行為,相信今次事件可被視為合乎解約條件。他又指,即使未有相關條款,藝人亦可引用《民法典》中「不得濫用民事權利損害國家利益」規定解約,不必賠償。

他認為,即使構成違約,品牌也難以證明損失金額,在目前的輿論下提出起訴亦非常困難,估計品牌會與藝人公司談判。

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亦在微博轉發一名法律博主「司法小秤砣」拍的短片,解釋在「D&G 辱華」事件後,雙方大多會設定「劣迹條款」,其中一方出現違法違紀或「政治錯誤」等,另一方可單方面解約。

微博上另有網民提及,美國品牌 Coach 曾在出售的 T-shirt 上將香港列為「國家」,引發風波,原為品牌大使的內地名模劉雯宣布解約,當時 Coach 發聲明表示,不會對劉雯提出任何索賠要求,反就事件對她造成的困擾表示歉意。網民估計,今次風波中的品牌亦會採息事寧人態度。

不過,宣佈終止代言的藝人中,陳奕迅為 adidas 的「全球代言人」,化言並非只局限中國地區,未知會否影響賠償問題。本身是大律師的法政匯思發言人吳宗鑾指,是否屬於違約、是否要賠錢等均要審視其合約條款,包括合約上雙方同意採用的地區法例。